秋瑾就義前,逮捕她的縣令淚流不止:殺你非我本意,請體諒

2024年3月28日 18点热度 0人点赞

1907年10月的一天,曾親自拘捕並監殺秋瑾的原浙江山陰縣令李鍾岳,趁家人不注意,在房間內懸梁自盡,時年53歲。

而據他的家人回憶,在李鍾岳懸梁自盡的前幾天,他已經有過多次尋短見的行為,先是躍井後又自縊,好在家人救助及時,這才暫時保住了性命。

但令人沒想到的是,李鍾岳求死之心會如此執着,雖屢次獲救,但最終還是找了個機會懸梁自盡。

究竟是什麼原因,會導致這位縣令大人執着於求死呢?他的自盡,又與秋瑾有什麼關系呢?這一切,還得從秋瑾就義前夕說起。


一、

1907年光緒三十三年)的7月,對於剛剛上任浙江山陰縣縣令的李鍾岳來說,是一個讓他十分為難的月份。

就在這個月的月初,他的上級即紹興知府貴福給他發來一道緊急命令,命令的內容倒是很簡單,只不過是讓他抓幾個人,順便查封一所開辦在山陰縣的學校。

按常理來說,既然上級下命令,那就按章行事就得了,這又是什麼難的呢?

但就是如此簡單的命令,卻讓李鍾岳犯了難,不為別的,就因為上級要他去抓的人,名字叫做秋瑾。

對於秋瑾,李忠岳早有耳聞,並且對她的才學極為仰慕,秋瑾曾作有一首詩,詩曰:馳驅戎馬中原夢,破碎山河故國羞,深深折服了李忠岳。

並且,他還經常拿着這兩句詩來教育自己的兒子,稱「一女子而能詩,勝汝輩多矣」。

因此,頗有愛才之心的李鍾岳,在接到命令後稍加思索,就決定「竭力保護之」,也就是想辦法保全秋瑾。

那麼,紹興知府又是為何要下令抓捕秋瑾呢?事情還得從幾天前說起。

1907年7月6日,秋瑾的表哥徐熙麟在安慶起義,但因准備倉促事敗,其本人被捕後遭酷刑處決,更糟糕的是,他的手下在刑訊中招認,此次起義,與徐熙麟在山陰縣創立的大通學堂有關系。

而當時大通學堂的負責人,正是秋瑾。

因此,時任浙江巡撫的張曾揚張之洞侄曾孫)迅速下令,要求查封大通學堂並逮捕學堂一干人等。

命令傳到紹興府後,知府貴福自然是不敢怠慢,並且,在徐熙麟起義時,被徐射殺的安徽巡撫恩銘,恰好是貴福的遠親,這麼一來,貴福更加怒火中燒,放狠話一定要大通學堂的人「血債血償」。

之後,貴福便急令山陰縣縣令李鍾岳,要求他必須馬上查封學堂並拿人。

雖說貴福逼迫甚切,但李鍾岳有心想保全秋瑾,因此,他就主動面見貴福,提出「若直接武力查封,恐驚動地方」,不如先暗中調查,看「是否確實,再定辦法」。

對此,貴福雖心有不悅,但礙於李鍾岳的面子,還是勉強答應了下來。

但雖說如此,作為一個縣令,李鍾岳是沒有能力阻止和改變這件事的,他之所以這麼說,就是為了能拖延幾天,以便讓秋瑾等人逃走。

果然,在數天後,貴福左等右等不見李鍾岳的消息,當即就親赴山陰縣縣衙,當着面怒斥李鍾岳,質問他如此拖延,究竟是什麼居心?

臨末,貴福惡狠狠的下令,如果再不行動,那就等着一同被問罪吧。

「府憲命令,汝延不執行,是何居心?限汝立即率兵前往,將該校師生,悉數擊斃,否則我即電告汝與該校通同謀逆,汝自打算可也。」

到了這個地步,李鍾岳也知道無法拖下去了,沒辦法,他只能是帶着士兵,浩浩盪盪的朝着大通學堂而來。

一路上,他還特意製造出不小的動靜,就是希望得到消息的秋瑾能趕緊離開,但等到他抵達大通學堂後,眼前的一幕,讓他既震驚又失望。


二、

失望的原因,是秋瑾壓根就沒打算走。

原本,李鍾岳想的是,自己拖了這麼幾天,應該讓秋瑾有足夠的時間離開,並且,在來的路上,他還製造動靜,同樣也是這種用意。

甚至,為了避免手下傷及無辜,李鍾岳不僅下令兵丁只捕人,不亂射,同時還特意讓下人把自己連同轎子抬到最前面,這麼一來,那些兵丁們就不敢亂開槍了。

但讓李鍾岳沒想到的是,秋瑾居然沒走。

事實上,早在幾天前,就有人勸秋瑾離開,甚至有開明的士紳在上海為了尋了一處住處,希望秋瑾能去那裡暫避風頭。

但不管怎麼說,秋瑾始終不同意離開。

對此,秋瑾也有自己的理由,第一,是她要疏散學堂里的師生,不能把她們丟下而自己先離開,第二,在得知表哥徐熙麟被害的消息後,秋瑾已經有了赴死的念頭。

當時她就對自己的同伴說過,革命要流血才會成功」,而她,甘願做那個流血之人。

所以,在李鍾岳好不容易爭取到的那幾天裡,秋瑾反而十分淡然的在疏散師生,最終,絕大多數人均安全離開,只剩下一小部分人不肯走,他們要與秋瑾一起捨生取義。

到了這一步,李鍾岳也十分無奈,最終,他不得不下令,將秋瑾連同其餘七名學生一起帶走。

而在次日,貴福為了找到秋瑾是革命黨的證據,又逼迫李鍾岳帶着兵丁前去查抄秋瑾的家,對此,李鍾岳雖表面上答應,但私底下卻想盡辦法為秋瑾「打掩護」。

他在抵達秋瑾家後,先是確定了秋瑾平日裡居住在哪裡,之後要求兵丁不得對該處進行查抄,最終,一幫兵丁果不其然的沒有查到任何所謂的證據。

多年後,李鍾岳之子李江秋與秋瑾之弟秋宗章杭州見面,秋宗章就不無感慨的告訴李江秋:

「先姊在家,獨居一小樓,所有與先烈來往信件,均藏其中。六月初四大通被查抄時,全家均逃難,故一切未及掩藏。令父李鍾岳先生在查抄前,已問明小樓為秋女士所居,故意不令檢查,否則必連累多人」

言外之意,若非當年李鍾岳設計保護,那麼秋家必將因此多人受到連累,此等大恩,猶如再造。

李鍾岳此舉,自然是想保護秋瑾家人,避免更多人受到連累,但他更想保護和營救的,則是秋瑾本人。


三、

而在公堂之上,李鍾岳為護住秋瑾,可謂是想盡辦法。

光緒三十三年六月初五,按貴福要求,李鍾岳在縣衙提審秋瑾,按照以往的審訊流程,一般犯人被押上來後,大多會先挨上一頓板子,然後在慢慢審訊。

但這一次,一心想護住秋瑾的李鍾岳,卻換了一種從來沒有過的方式。

他命人在公堂上設座,請秋瑾安坐於座中,然後清退其他人等,由自己單獨對秋瑾進行「審問」:

最開始,李鍾岳先問:你究竟是不是革命黨?

對此,秋瑾並未迴避也更沒有否認,早在得知表哥就義的消息之後,她就已經萌生了赴死之心,所以,她十分淡然的回答,「是」。

這個回答,讓李鍾岳沉默不語,半天之後,他拿出紙筆,請秋瑾寫出申辯之詞,而秋瑾大筆一揮,寫下了那句著名的「秋風秋雨愁煞人」。

可以說,李鍾岳對待秋瑾如同上賓,直到事情到了這一步,他還是希望秋瑾躲過此劫。

但他只是一個小小的縣令,又能如何呢?貴福在得知李鍾岳待秋瑾如上賓的審訊過程後勃然大怒,當即怒斥,「為何不用刑訊,反而待若上賓?」

對此,李鍾岳的回答是,均為讀書人,且秋瑾一女子,加之證據不足,實難用刑」。

聽到李鍾岳的這種回答,再結合他之前的舉動,貴福明白,指望李鍾岳是審問不出自己想要的結果了,於是,他想到了一個毒計。

當天夜裡,他趕至杭州,在面見了浙江巡撫張曾揚後,貴福乾脆謊稱秋瑾已經「招供」,且證據確鑿,而張曾揚在未加核實的情況下,則直接給貴福簽發了「就地正法」的手諭。

拿到這張手諭之後,貴福未作停留,又在當天深夜趕回了紹興,並召李鍾岳前來知府衙門,稱有緊急公務。

大堂之上,貴福、李鍾岳面對面而坐。

貴福掏出手諭,冷冷的說,「李大人,撫憲大人的手諭在此,現令你即刻斬殺秋瑾,不得有誤,如拖延不辦,我必上報巡撫,治你一個抗命不遵的罪」。

而看到手諭之後,李鍾岳大驚失色。

他也知道,這背後必定是貴福在搞鬼,因此他就說,「供證兩無,安能殺人」?,但貴福早知道他會這樣,因此一拍桌子怒道,「今日之事,殺,在君;宥,亦在君。請好自為之」。

隨即,貴福拂袖而去,獨留李鍾岳黯然神傷。

這一夜,是李鍾岳五十多年的人生中,度過的最漫長的一夜,他在跌跌撞撞回到縣衙之後,枯坐良久,左思右想均在思索如何才能讓秋瑾躲過此劫難,但思來想去直至已過子夜,他都沒有想到一個兩全之策。

畢竟,他只是一個小小的縣官,有太多的事情,他沒有能力去改變。

最終,時間已經是次日凌晨三時,而按照當時手諭上的要求,在子夜之後,就必須要斬殺秋瑾,至此,無奈的李鍾岳,只能安排衙役把秋瑾請到大堂之上。

四、

面對秋瑾,李鍾岳這位父母官深感愧疚,他強壓着激盪心虛說了這麼一番話:

「余位卑言輕,愧無力成全,然死汝非我意,幸諒之也。」

史載,李鍾岳在說完這些話後,當場「淚隨聲墮」,哭泣之中,滿是他因無法營救秋瑾而流露出的愧欠。

同在大堂上的衙役,一個個也是相顧惻然」。

而秋瑾面對這位吐露心跡的父母官,同樣也是感謝萬分,她知道,正是這一段時間以來,李鍾岳對她的保護,才讓她活到了今天,也讓她的家人倖免於難。

最終,李鍾岳問秋瑾還有什麼要求,自己一定會想辦法幫她完成遺願。


對此,秋瑾只提出了兩個小請求:

第一,請勿梟首;第二,請勿在行刑後剝衣。

1907年7月15日(光緒三十三年六月六日)凌晨四點,在貴福的一再催促下,李鍾岳被迫押解秋瑾前往紹興軒亭口。

臨刑之際,秋瑾並未有絲毫慌亂,從容不迫的英勇就義,至此,一代女傑香消玉殞。

秋瑾之死,在當時引起了巨大的反響,當時各大報紙紛紛報道,很多有識之士紛紛拿起筆杆,在報紙上為秋瑾伸冤。

而對於李鍾岳來說,秋瑾的死,讓他整個人都發生了巨大變化。

秋瑾被處決不久,貴福就把李鍾岳屢次包庇的事情告到了巡撫張曾揚處,隨後,李鍾岳被冠以「庇護女犯罪」,最終做革職處理。

史料記載,李鍾岳在被離任當天,紹興的士紳以及民眾共數百人,沿街相送,一直送至距離城內三十里之外的地方,依舊戀戀不舍。

面對民眾,李鍾岳愧疚之心更甚,不由的悲從中來。

「去留何足計,未能保全大局,是所憾耳!」

回到家中,李鍾岳始終未能從這種愧疚之中走出來,反而終日不停的念叨,「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

他始終認為,秋瑾之死,最大的責任在自己未能護佑周全。

帶着這種情緒,李鍾岳一直就處在愧疚以及悶悶不樂的情緒之中,盡管時間一天天過去,但也未能讓他有絲毫好轉,反而在良心的驅使下,讓他愈發自責。

並且,他時常拿着秋瑾臨刑前一夜所寫下的那張「秋風秋雨秋煞人」的遺墨端詳,「注視默誦」之餘,淚流不止。

最終,他竟萌生了殉身之志。

有了這種念頭,李鍾岳開始嘗試自盡,他曾投過井,也曾趁着家人不注意,在後院的樹上試圖自縊。

但由於家人對他近來的情緒極為關注,因此,李鍾岳前幾次自盡都被家人救了下來。

為了讓李鍾岳打消這種想法,家人在百般勸解之餘,也加強了對李忠岳的「防範」,覺得只要看好他,平日裡多勸解,早晚他會想開的。

但是,家人小看了李鍾岳的死志之堅決。

最終,在1907年10月29日,也就是秋瑾就義的三個月後,李鍾岳趁着家人不備,在房間內懸梁自盡,年僅53歲。


寫在最後:

若把李鍾岳放在數千年的歷史洪流之中,他只不過是一個小到不能再小的縣官而已,比他更具有成就的,大有人在。

但就是他這麼一個小人物,卻得以青史留名,為什麼?

他並沒有做什麼驚天動地之事,更沒有改變歷史的走向,他只不過是遵從了自己的內心,盡到了一個正直善良的人之本分。

而正是這一點,卻在當時的情況下,極為難得,故而,他值得被後人所銘記。

李鍾岳去世後,聞聽此消息的浙江民眾,無一不為之哀痛惋惜,僅杭州城內前來弔唁的士紳、百姓,就多達三日不絕,上海的《申報》的媒體,也爭相報道此事,在當時的社會上,引起了巨大的反響。

《續安丘新志》中就記載這一幕,稱當時「浙人追思之」。

至民國時期,隨着秋瑾被昭雪,李鍾岳之神位也得以入祀秋瑾祠,以便供後人紀念這位當年義薄雲天的縣令大人,而秋、李兩家,也自此成為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