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陽偽軍司令李端章罪惡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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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萬生 劉義勇

李端章(1916-1945)字文甫,乳名河印,沁陽縣西王召村人。

抗戰前,李家有房屋6間,耕地10.5畝,毛驢1頭。其父李汝香,是個經紀。其母早逝,後續繼母楊氏。兄名倫斌,系繼母所帶。李父病故後,端章分門另居,分得房屋3間,耕地5.5畝。娶妻郝氏,系仲賢村人。

李端章9歲入本村私塾念書,13歲上初小,17歲入高小,畢業後在本村小學教書。任教期間,因用戒尺打了本村一個紳士的孫子,李挨其兩耳光,氣憤辭教回家,以擔挑賣菜為生。

(一)招兵買馬 擴充勢力

李端章辭教務農期間,在本村網羅一幫人,成立了一個自衛團,自任團長。他通過日本翻譯郭xx勾通日寇,認賊作父,死心塌地與人民為敵,逐步取得了鬼子的信任。後又吃掉了偽自衛團楊子和等部,勢力日趨擴大,被日寇改編為皇協軍李任團長。從此,李端章同日寇狼狽為奸,四處出擾,成了日本侵略者在沁陽的一條忠實走狗。

1940年冬,李端章脅迫索玉山(任過小學校長,國民黨區長)當參謀,並讓索任經理,為其販賣毒品,牟取高利,進一步為李籌集軍費。

為進一步擴充勢力,獨霸一方,李端章機關算盡,施展了種種手法。1941年初,李夥同副旅長劉萬會等人,親赴南京朝拜大漢奸汪精衛。汪將其部改編為河南保安第一師第二旅,委李任旅長。

同年夏,李一邊用金錢賄賂日本翻譯李太源(朝鮮人),一邊用他的四姨太去引誘、討好日寇隊長吉崗,拜吉崗隊長為義父,還從孟縣搶來兩個良家女子送給吉崗。李買通吉崗以後,先後吞並了溫縣郭村、董莊的自衛團,恫嚇、利誘各鄉村的自衛團歸其所轄。此時,李端章的勢力已擴充到數百人之多。

雜牌隊職玉祥部二、三百人,獨霸城東鄉一帶,同李端章分庭抗禮,李借職母病故之機,以弔孝為名,槍殺了職玉樣,收攏了其全部人馬。

皇協軍廿一師三旅旅長王名安和李端章不和,李對日寇隊長吉崗說王有叛變之心,吉崗借開會名義將王槍殺。1943年,李端章的部隊被日寇改編為陸軍第廿一師第一旅,李任旅長。1943年12月李又晉升為第廿一師少將參議。

1945年8月,日寇宣布投降後,國民黨縣長李德基接收沁陽城,遂將李端章介紹給國民黨河南省主席劉茂恩(兼十五軍軍長),劉將其部改編為沁、濟、博三縣警備司令部,李德基任司令、李端章任副司令。後因二李不和,時常發生沖突,經軍統局予站沁陽淪陷組組長安振東聯絡國民黨中央,蔣介石又給李部「中央清化先遣軍」番號,委任李端章為司令兼廿一師師長,並令其維持治安。這時李端章的部隊已擴充到4000餘人。

(二)為虎作倀 作惡多端

1、殘殺無辜,血債累累。1938至1945年7年中,被李端章視為嫌疑殺害者61人;為報私仇被害者129人;圖財害命被致死者32人;觸犯李端章被殺害者77人;爭權奪利被李端章擊斃者38人;因修工事被活活打死者4人。另據西萬、景明、盆爻、山王莊、校尉營、張坡,廉坡、萬善、閻斜、常平、九波、楊河、馬莊、官莊屯、留莊、邗邰、新店等17個村統計,被李部殘殺的群眾共達766人,其中,男628人,女138人。

2、搶親納妾 姦淫婦女。1938年李娶妻郝氏,為結發夫妻。1939年李出擾張莊時,看中了林xx,先奸後娶。因該女已許配東關朱xx,其父不允,李隨即向林家派槍5條,限三天交到,林老漢嚇得害了一場病,無奈應允了。三妾張氏,沁陽城內人,李選中後先姦污後結婚。四妾郭氏是在其威逼下同他結婚的。1945年10月間,沁陽城被圍時,李端章仍獸性大發,搶走郭xx的姑娘,夜宿七、八日。李還在東申召強奸申xx之妻,因其抗拒而慘遭殺害。1942年9月,李端章出擾孟縣冶牆村時,公然下令允許士兵姦淫燒殺。另據西萬村、景明村、邗邰村、山王莊村、萬善等17個村了解,被李匪部下姦淫的婦女計有632人。

3、炸堤放水 禍害民眾。1945年秋,李匪為了阻止八路軍解放沁陽城,竟掘開河堤,炸毀水壩,使沁陽城周和東西王召、馬鋪、龍澗、尚香一帶大水成災,秋禾淹死,疫病流行,給群眾帶來了極大的災難。

4、大興土木,勞民傷財。為鞏固其反動統治,李施展種種手段,到處派糧派款、抓丁派夫,營造軍營,修建家園。1942年李在城內薛街建造「轉花樓」21間,新修東院12間為其司令部駐地。1943年又在西王召村擴建老巢,新修房屋32間。同時,李還不顧群眾死活,強迫民工挖寨河、築寨牆、建炮樓、修工事,耗了大量民力、民財。

5、奴化人民,效忠日寇。1941年,李在西王召村辦了一所「軍人子弟學校」,偽教育局局長史書忠(方山村人)任教務主任,教員有王濟山(留日大學生)、趙伯勤、陳子謙、張文炳、陳慕姚、任之宣等人。軍事教官張志方(營長)。該校共設9個班,每班都配有槍支,每期培訓180餘人。該校教育宗旨,主要是效忠日寇,實施奴化教育。

6、拒絕投誠,負隅頑抗。盡管李罪惡累累,中共仍以大局為重,於1945年夏季委派太行軍區司令部高級參議黃宇宙來沁勸其投誠,經過多次面談規勸,李表示願意摘掉漢好奸帽子,棄暗投明。但時隔三日,李突然翻臉,拒絕在協議上簽字,並囚禁了談判聯系人郎佩韋和郎粹珊,殺害了廉克興的母親、妻子、妹妹和妹夫。

1945年8月,日寇投降後,李加修了大量工事。城牆上除原有6個炮台、39個警鋪外,挖有三層射孔,增築40多個碉堡,並加深外壕,敷設多道鐵絲網和地雷區。城內每個十字路口均築有鋼骨水泥炮樓,街道兩旁遍地是地堡和掩體,城中有梅花形地堡群,城郊設有56個據點,300多個碉堡。每個據點均可獨立作戰。東王召、西王召、泰山廟、東關、水南關、水北關和洋樓稱為七大要塞,各處均有重兵防守,誓死與人民頑抗到底。

(三)陳屍東門 罪有應得

1945年11月8日,當八路軍從城東北角沖上城牆,先後占領郭巨樓、雜免役、火藥局、藥王廟等據點後,李端章仍垂死掙扎。

11月9日晨,李匪和警衛員互換服裝,攜帶兩支20響手槍,到城東北角督戰。在激烈的炮火中,警衛員見大勢已去,企圖逃跑,李端章正要開槍打死他,被八路軍決七團二營四連二排一個戰士發現,為了活捉那個穿軍官服的人(上級指示活捉李端章)便一槍把身穿警衛服裝的李端章擊斃。經被俘人員辯認死者確系李端章。沁陽縣城解放後,我軍將其屍體陳於東門示眾,這就是漢好奸賣國的罪有應得!

注:本文根據沁陽縣公安局、檔案局有關材料和索玉山(李端章要人、黃宇宙等人回憶座談材料整理。

本文編輯,武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