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攔春耕後續:官方再發通報,3幹部被處罰,網友卻不買賬

2024年4月24日 15点热度 0人点赞

「打110都沒用,上面叫我斂財我就斂財!」

「別找我,我不懂法!」

以往這些狠話,我們一般都是從地痞、惡人口中才聽得到,可你能想象的到嗎?這些話,竟然是從村鎮幹部嘴裡說出的!讓人大跌眼鏡。

當前,季的農田作季節,對於農民來說,無疑是1年中至關重要的時刻。

然而,在內蒙古自治區開魯縣卻出現震驚的情況——農民們去耕地,卻被阻攔禁止耕種!讓他們需要再交一筆錢才行!

據當地村民反映他們已經按照約定,簽訂了承包合同!支付長達30年的承包費用但是現在,村委會突然要求他們每畝地每年繳納高達200元的費用,總計需要繳納超過100萬

更令人憤怒的是,村委會甚至採取24小時全天候監控的方阻止農民們進行任何形式的作活動。

眾所周知,時節對農業生產至關重要。老張在當地的雙勝村承包了4500多畝肥沃的土地,准備種植玉米。為了迎接春天的到來,他早早地將春耕的機械設備運到了田間地頭。

然而,就在這時,一位村主任的出現,打破了他美好的計劃。這位村主任竟然公然威脅老張,聲稱:「你想種地?先把錢交上來!就算警察來了也沒用!」

這一幕,仿佛是從電視劇中走出來的劇情,卻真實地發生在了我們的身邊。這哪裡是一個村主任應有的作為?簡直就是黑幫老大的行徑!

據了解,早在2004年,老張等人就開始着手改造這片曾經的鹽鹼荒地。經過二十多年的辛勤耕耘,他們通過引入有機土壤、有機肥料以及翻耕土地等方式,終於將這片鹽鹼地改造成了肥沃的良田。

看到這一切,老張心裡樂開了花,他覺得自己的付出得到了應有的回報。然而,現在他們卻要求老張補交承包費用,並威脅若不繳納,將會解除合同。

事件曝光後,引起了廣泛關注。許多網友紛紛留言表示憤慨,認為這種行為嚴重侵犯了農民的合法權益,必須得到嚴肅處理。

面對此惡劣的情況們紛紛表示法接受他們認為,自己已經按照約定支付承包費用並且經過的努力將原本貧瘠改造成適宜耕的良田

如今,村委會卻以各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並禁他們繼續耕種這顯然是法律法規的

原來,當地村主任突然出現,要求老張先繳納承包費用才能繼續耕作。

原因竟然是現在的承包費,是根據鹽鹼地的價格計算的,而現在這片土地已經變成了良田,所以必須按照良田的價格來計算承包費。老張他們當初簽訂的合同期限是30年,現在才過去了不到一半,村里居然要他們提前解約或者補交費用。

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鎮上的幹部也加入了這場鬧劇。他們不僅阻止老春耕作業,甚至還扣押他的春耕車輛。這一切,仿佛是電影中場景,卻真真切切地發生在了老張的身上

面對這樣困境,老張感到無比絕望。他不明白為什自己辛辛苦苦別人手中籌碼?他不明白為什自己辛勤勞動卻換來應有的尊重?

更可笑的是,村民找帶頭執法的鎮黨委副書記、政法委員紀某解決問題時,他卻說,這事兒和我們政府有啥關系,別找我,我也不懂法

和你們沒關系,你帶頭扣人家農用機械,作為一名黨員幹部、政法委員,還說自己不懂法,這是瞎胡鬧,什麼態度!

該鎮帶人給村幹部撐腰的黨委副書記曾說,他們阻攔是有法律依據的,民法典有相關規定,這屬於不可預見的情勢變更情形,他們能變更合同!

這不知道的還以為他說得很對,可實際情況呢?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民法典》第533條規定,存在所謂的無法預見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當事人一方明顯不公平的,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解除合同。

可是他們有和老張協商嗎?沒有,而是單方面的選擇終止 合同,這就是典型的違約!

甚至還有村幹部揚言要召集200名村民前來阻止他們。這簡直太過分了!作為一個副書記,竟然公然聲稱自己不懂法律!

這件事情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許多人都對老張他們的遭遇深感同情,同時也對村里和鎮上的做法提出了質疑。他們認為,無論何時何地,都應該遵守法律法規,尊重合同約定。

如果村里和鎮上真的認為現在的承包費存在問題,那麼他們應該通過正當途徑解決,而不是採取強制措施。眼看着事情越鬧越大,官方也是迅速調查進行了通報

免職的免職,警告的警告,還在進一步調查,不知道這3人當初那囂張勁還在不在!

在記者多方核實之後,確定紀委也已經介入,相信在調查組和紀委的雙重介入之下,若是村鎮幹部真有違法問題,那這個事情可就大了!

這不是明顯挖坑嗎?等承包者把荒地改造好了,就無故收回合同(哪怕是單方面的終止承包合同),這比搶劫,何止嚴重百倍?

對於這個情況,很多網友紛紛表示不理解,但看法卻並不統一,有支持認為村民有問題的。

「土地是國家的,村幹部是在行使人民政府賦予的權利,必須收,不交錢就種地是,堅決支持當地政府的做法」

「改變了承包土地的用途,法律另有條款規定。依據法律規定,承包人沒有權利改變土地用途。如果需要改變承包土地用途,需要與合同對方進行協商。」

當然了更多的人則認為,是地方幹部濫用私權,眼紅土地了!

「這地方基層幹部如此蠻橫,如同剪徑強盜,充分暴露當地政治生態多麼惡劣。必須嚴厲打擊,全面整治,還老百姓一片藍天!」

「不守法、不懂法的基層幹部多可怕。這樣的幹部只能拆拆拆,從來不會助力農民發展鄉村農業經濟,提升生活水平。鄉村振興任重道遠呀!」

「合同年限經管站是有規定的最多不超過3年。但規定不是法律法規,所以法律還是認可30年合同的。但承包人承包費還沒補貼高。就算土地撂荒也可以有錢掙,現在的土地承包費是年年漲,之前一畝地200元。現在都漲到1000元了。這樣的事如果曝光出來,難得這不是霸占村集體財產嘛!」

「合同是幹啥的?農戶改造土地投入的錢村里鎮里咋不給出了?就好比你租的商鋪合同也簽了也裝修了也該投的錢也投了該掙錢了房東就來給你漲錢了,要麼就收回高價租給別人。說白了就是村鎮看人家把地整好了能掙錢了就眼紅了,要麼收回高價租給別人要麼就加錢。大家心裡都明白說是地是集體的其實多收的錢進這些當官的腰包。當官不發財那當官幹啥!都想利用手裡的這點權利弄點。」

從網友爭論的焦點也能看出,大家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要弄清楚此事,還需要搞清楚這個合同是怎麼回事?改造土地是否合規!

我們相信,正義可能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那些膽敢挑戰法律權威、侵害農民利益的人,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時,我們也呼籲相關部門加強監管力度,切實維護好農民的合法權益,讓他們能夠安心從事農業生產,為國家的糧食安全貢獻力量。

目前,相關部門已經介入此事展開調查。我們期待着最終能夠給老張他們一個公平公正的結果。同時,我們也呼籲廣大農民朋友們,要學會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要輕易妥協。

#內蒙古通報幹部下田攔春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