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海,網友和一名女子身穿統一着裝在黃埔江邊跑步,結果卻被一保安阻攔,禁止兩人跑步!給出的原因是事前沒有報備!
視頻中,男子對於保安的攔截非常無語,你能不能拿出相關法律,哪一條指明跑步能報備!你給警察打電話,甚至打12345,是不是有這種說法!有沒有這種規定!為什麼穿一樣衣服就不能一起跑步,這是什麼道理!
對此,廣大的網友坐不住了!
是不是沒跑步證都不能跑步啊?這群人到底是誰給予的權力?現在連跑步都不給了,是不是以後路過都得報備?
真是聞所未聞啊,請問要到哪裡報備?有沒有規定的時間?兩個人都要報備,這以後情侶都不能一起出街了啊,得報備!
世界真的很大,不出去走走,都不知道有多麼奇葩的事情啊!請問跳廣場舞的大媽有沒有報備?她們在跳廣場舞合法嗎?為什麼沒人攔阻呢?
朋友們,對於此事你們怎麼看?
希望能夠更快看到最終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