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戈貝爾「法國漫步」不走步,引起了很多吧友對「合球」的探討;今天,老詹一個反擊扣籃,也有不少吧友質疑他打手和走步的,剛好,我們就來聊一聊這兩個規則。
我們直接上菜!NBA規則對運球中的合球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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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球時合球的定義:
1、雙手抱球;
2、單手托住球的下面;
3、對球產生了足夠的控制時。
我們帶着合球的定義回到戈貝爾這個球。
戈貝爾在雙手抱住球之前,他的右手是在籃球的側面,並不是在籃球的「下面」,並不符合合球的定義。
因此,他「合球」的瞬間,確實是在雙手將球拿住的那一下;
而那一瞬間,他的右腳剛好接觸着地板,按照規則來說是第0步,之後再走兩步,上籃,好球。
註:如果一名球員是在空中完成了合球,那麼這時他就沒有第0步了,他的落地步就是第1步。
詹姆斯今天這個球也可以拿來當做案例:
詹姆斯反擊運球跑時,單手摸着籃球的側面,這不算合球(跟戈貝爾的動作一樣),最後一步,詹姆斯雙手將球拿住,這一瞬間完成了合球,之後一步扣籃,好球。
球手一體,這個我們之前在歐文打小卡那一期說過了,就不再囉嗦啦,我們直接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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