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魯縣土地「有償使用費」再調查:張家兄弟稱是招商引資而來,早年平整土地花費巨大

2024年4月30日 15点热度 0人点赞

近日,內蒙古開魯縣建華鎮雙勝村因「新增耕地收取有償使用費」而備受輿論關注。當地相關部門回應稱,耕地收費實際為開魯縣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試點方案中針對新增加耕地採取的處置方式之一,即「完善合同、收取有償使用費」,而不是對二輪延包已確權土地再進行收費。

事件發酵後,土地種植戶張文軍被質疑「並不是普通農民」。近日紅星新聞記者在雙勝村內采訪了張文軍及多位村民。張文軍表示,他們本就是鄉鎮招商引資來的,現在土地養肥了,雙勝村想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屬於「過河拆橋」。有村民認為,張文軍建的奶牛場面積不小,前期投入肯定大,但他收益也大,應該遠高於成本。

張文軍展示「養地」所用的牛糞

這場「情勢變更」與「合同期限」的碰撞中,背後真正的問題開始顯現:當初無法耕種的土地被多年耕種養成新增耕地,該不該收費?若收費,那當初招商引入者投入的成本又該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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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戶回應身份質疑:

我本就是招商引資才來這里的

在面對身份被質疑的問題時,張文軍告訴記者,他和兩個弟弟張文柱、張文林,本就是2004年鄉鎮招商引資來的。簽署承包合同時,土地雖然還是荒沼草甸子,但多年平整土地的投入極大。「那是啥也不長的草甸子,地是坑坑窪窪的,根本下不去推土車,是我們一步一個腳印把它墊出來的。」張文軍說。

張文軍稱,他們剛來到承包的這片土地時,沒電就他自己拉電,沒水就自個打井。養牛產的糞全部拉到地里施肥,到後來上噴灌澆水,一切都是親力親為。「他們讓我們種啥我種啥,之前地里還栽過紫花苜蓿,還獎勵了我們;邊邊溜溜的地還種過青貯玉米,還給過我們青貯補貼費。」張文軍告訴記者,自己種的莊稼都是經過村里允許。雖然承包合同中約定了土地的用途,但沒規定不允許種玉米,且多年來種其他作物沒有遭遇過阻攔。

對於網友質疑張文軍轉賣土地賺取差價,他對此不平:「我是轉租土地每畝700塊,那我之前每畝地投了多少錢怎麼不算算呢?這二十多年我每畝地核算下來成本得有1萬多塊,這錢我找誰要去?」張文軍認為這是合理合法的,當初簽的有土地承包合同,「(合同)還有10年才到期,就是我每畝地租7000塊別人也管不着。」4月22日,中國三農發布的新聞中,展示了該承包合同的部分內容,承包土地年限「自2004年3月20日至2034年3月20日」。

張文軍透露,目前有3000畝地被承包出去,主要是因為自家已經「種不起」:「原來投到這塊地的成本得還債了,種子、化肥、噴灌帶等每年都是一大筆費用,就把地包出去了。」張文軍說,他和弟弟張文柱、張文林建奶牛場和平整土地花費巨大,「不斷地還銀行貸款又借銀行貸款」。

張文軍認為,這片土地如果不是他20年不斷地施肥,曾經幾乎鹽鹼的土壤不會煥發出現在的生機。去年種玉米時都沒收費今年卻要收,張文軍認為這不合理,還面臨被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境地。他認為雙勝村的做法「就是過河拆橋」。

雙勝村村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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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留地未被收取費用

小承包戶已交「有償使用費」

村子裡的小承包戶為了早播種苗,已把「有償使用費」交了,但他們認為,這筆錢應當在合同到期後再收。

4月27日下午,在雙勝村的田間,村民梁某告訴記者他家裡也承包了近50畝地,因為今年的「新增耕地有償使用費」政策,自己已向村上交了5000多元。

「最開始我承包的就是荒沼地,『國土三調』之後就變成耕地了,我們要種的話就得繼續交錢。」梁某向記者透露,被劃為耕地的村民需繳納每畝200元,最開始村委會說收費的時候村民普遍反映「比較貴」,後來村里就說先每畝地收100元,剩下的100元給村上打欠條,這才陸陸續續有村民繳費。

梁某自己雖然不樂意,但他還是把錢交了。因為他也十分清楚,承包的這塊地如果轉租,每畝地每年可以租700元左右。

雙勝村幅員遼闊且地多人少,家家戶戶在按人口分得了基本自留地後,如想要擴大種植,就需要額外承包土地,這也是村集體的一筆收入來源。一些村民的自留地自己沒精力耕種,也可以轉包給其他人種植。

而當說到張文軍還沒繳費時,梁某認為這筆錢對方「確實該交」。梁某曾作為村民代表,參與了當年涉事奶場承包土地時的村民意見征詢會。「(張文軍)建的奶牛場面積不小,前期投入肯定大,再加上拉糞、填土一定花不少。但他那個收益也大,每年土地往外轉租的費用都好幾百萬呢,而且他每畝地的成本絕對沒有1萬塊。」梁某表示,張文軍這筆費用即使收上來,也應該分給村民,畢竟當初承包價格實在太便宜,才4元一畝。

在靠近張文軍的奶牛場附近,張老漢已在此生活快70年。他告訴紅星新聞:「我們去年地里就種的玉米沒交錢,今年交錢了才讓種。」而且他們家早年承包的「三三制」土地,「過去還能種點綠豆、小雜糧之類的,今年幾乎全給我們劃成草地不讓種了。」

據了解,在早年間開魯縣為了治理「三荒」(荒沙、荒灘、荒水),曾推出簽訂「三三制」土地承包合同,即將部分土地承包給村民,這些土地三分之一劃為草地、三分之一為林地、三分之一為耕地。

張老漢家當年承包的120多畝地,目前24.04畝劃為林地,99.93畝劃為草地。只剩下0.95畝水澆地可耕種,他索性直接不種了。家裡原本還承包有50多畝草地,在今年「土地性質告知」時,46.18畝被劃為水澆地。這塊地上原本就種着玉米,去年同樣沒有被收錢。記者在雙勝村走訪時發現,交錢的村民都是因承包的土地在「國土三調」時,部分林地、草地被劃為耕地,導致出現「新增耕地」才收取有償使用費。

在記者采訪到的僅種植自留地,以及承包的原本就是耕地的村民中,均表示沒有被收取「新增耕地有償使用費」。

雙勝村村民在田間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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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分析:

張家兄弟的承包合同何去何從?

開魯縣官方通報中稱,這筆增收費用是依程序制定的《開魯縣促進農村牧區新增耕地高效利用指導方案》,主要依據的文件是《國務院關於推動內蒙古高質量發展奮力書寫中國式現代化新篇章的意見》第22條:健全土地、草牧場經營權流轉服務體系,在推進新增耕地確權登記頒證的基礎上,探索開展高效利用試點。

開魯縣官方通報稱,這片土地當初承包地時每畝每年4元,但現如今張家兄弟卻將土地承包出去,每畝每年租金700元以上。張家兄弟為多年私自開墾耕種,其中的4650畝地塊「國土三調」調查認定為耕地,實際改變了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造成合同標的物性質發生變更。在試點工作中,村集體考慮歷史背景和現實情況,同意張某柱與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同樣適用每畝新增耕地收取200元有償使用費的收費標准。按村集體決議,雖多次與張某柱、張某林溝通,但其始終不願繳納費用,且於4月12日實施了翻耙行為。在勸阻翻耙行為過程中,發生了新聞中出現的「不讓種地」的說法。

4月27日當晚,紅星新聞記者在雙勝村內找到村黨支部書記楊華,他婉拒了記者采訪。

在開魯縣最新通報中,雙勝村群眾已同意採取訴訟方式主張權益,解決與張家兄弟矛盾問題,確保不再有阻礙翻地整地、貽誤農時等行為發生,後續問題也將依法、依規、依政策妥善解決。

陝西世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劉立分析認為,張文軍一方的土地承包費在2022年已經繳清。村委會讓其另行繳費的行為,屬於承包合同之外的事項,不屬於合同約定范圍內。其次,鎮政府幹部指出這筆增補的費用和這塊地的土地權屬變更有關。但依照規定,承包的土地在「國土三調」時,部分林地、草地被劃為耕地導致出現「新增耕地」,才收取有償使用費。如果村委會認為土地的用途發生變更,價值也發生了變化,可雙方協商重新簽訂承包合同。不論土地性質是否變化,在簽訂承包合同的情形下應該按合同依法辦事。

北京市春林律師事務所主任龐九林認為,此事應是雙勝村和張文軍等人協商或通過法律訴訟解決,不能由行政部門介入。張文軍等人如有行政違法行為,也應由農業執法部門調查後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根據原合同,這片土地用於興建奶牛養殖場和飼草料種植,如果將土地改成耕地,就違反了合同約定的用途,村集體可據此解除合同或者變更合同。不過,無論是變更還是解除,都需要徵求張文軍等人同意,如果不同意,可以到法院起訴。

龐九林認為,情勢變更是指合同成立後,基礎條件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當事人一方明顯不公平的。本案雖然有政府文件,但是該文件不足以導致合同無法履行,也不是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不能根據情勢變更原則解除或者修改。且如果承包地變更成耕地,能更好地利用土地,對合同雙方利益更大,且不違反行政法律規定,則不能據此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變更合同。

紅星新聞記者 羅夢婕 實習記者 鍾夢哲

編輯 郭莊 責編 鄧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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