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裝修擅動格局?隱患很大,還可能會“觸法”

2024年2月5日 21点热度 0人点赞

房屋裝修時,為了調整空間格局、擴大使用面積、迎合個人喜好等原因,可以“我的地盤我做主”嗎?承重墻作為建築的“生命墻”,私自拆改致其損壞有何危害?觸及什麼法律?遇到這種事該怎麼辦?

近日,五角場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接到投訴反映,政立路1588弄小區一業主裝修時擅自敲除承重結構。執法隊員接投訴後赴現場進行勘察,發現該房屋正在裝修,兩個衛生間內的隔墻均有改動痕跡,該房屋業主稱其是2000年第一次裝修時便進行的改動,自認為改動不涉及承重結構。

為查清事實,執法人員向上海城市建設檔案館調閱房屋原始圖紙,同時聯系上海勘察設計研究院進行上門檢測鑒定。通過比對圖紙和專業鑒定後,認定被改動的兩處墻體均為承重結構。

面對事實,業主積極配合整改,並依據要求提供了整改鑒定報告。然而在面對行政處罰時,業主提出了疑議,稱其損壞承重結構行為是2000年發生的,現行的處罰依據《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是2004年開始實施的,不適用於本案,不應對其進行處罰。

《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於2004年8月19日上海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但早在1997年5月28日,上海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的《上海市居住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就已明確規定:禁止損壞房屋承重結構和破壞房屋外貌。所以業主於2000年損壞房屋承重結構行為可以適用《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的規定。

經過執法人員耐心解釋,該業主得以解惑,表示以前裝修根本不知道還有這種規定,抱有僥幸心理損了墻,這次也算是上了一節普法課。今年1月,執法人員向其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五角場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城管將對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等住宅小區內違法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堅持“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在執法中普法,提高群眾的法律意識,從源頭上減少違法行為的發生,共創五角場美好生活傢園。

來源:上海楊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