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對違法養犬行為如何處罰?處罰裁量標準公佈!

2024年2月5日 25点热度 0人点赞

《福州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1月29日,福州六城區犬類狂犬病免疫機構在首批認定的82傢基礎上,再增加第二批12傢動物診療機構,可為犬隻辦理《犬隻狂犬病免疫證明》。同時全市所有社區均已設置養犬登記代辦點,方便廣大養犬人進行養犬登記。在政府部門的宣傳引導下,許多養犬人已行動起來,為傢中愛犬辦理養犬登記。

日前,福州市城管委、市司法局根據《福州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的“未辦理養犬登記”等十一項行政處罰行為、種類、幅度,制定並公佈了《福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城市養犬管理)》。市城管委在此提醒廣大養犬人,文明養犬、規范養犬,盡快為傢中愛犬辦理養犬登記,避免觸法。

資料圖。

不依法養犬依嚴重程度面臨不同處罰

《福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城市養犬管理)》細化了攜犬出戶未戴犬牌、未避讓他人、未即時清除犬糞等不依法養犬行為的具體處罰標準。

攜犬出戶未為犬隻佩戴犬牌,拒不改正的,處一百元罰款。

攜犬出戶未避讓他人的,處警告;經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罰款;致使他人被犬咬傷的,處三百元罰款;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等嚴重後果的,處五百元罰款。

攜犬乘坐電梯或者上下樓梯時,未采取為犬隻佩戴嘴(脖)套、懷抱犬隻或者將犬隻裝入犬籠、犬袋等安全措施的,處警告;經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罰款;致使他人被犬咬傷的,處三百元罰款;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等嚴重後果的,處五百元罰款。

攜犬出戶未即時清除犬糞,拒不改正的,1個自然年內首次發現的,處五十元罰款;1個自然年內累計發現2次的,處一百元罰款;1個自然年內累計發現3次以上的,處二百元罰款。

占用建築物共有部分等公共區域養犬,逾期不改正的,占用公共區域飼養犬隻1隻的,處一千元罰款;占用公共區域飼養犬隻2隻的,處三千元罰款;占用公共區域飼養犬隻3隻以上的,處五千元罰款。

此外,未按照規定申請辦理變更登記、註銷登記手續,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處一千元罰款,對個人處五百元罰款。

出現這些情形依法罰款並沒收犬隻

自然人未辦理養犬登記的犬隻數量1隻,或者社會組織未辦理養犬登記的犬隻數量10隻以下的,責令限期改正,對單位處一千元罰款,對個人處五百元罰款;逾期不改正的,沒收犬隻並送交犬隻收容留檢所。

自然人未辦理養犬登記的犬隻數量2隻,或者社會組織未辦理養犬登記的犬隻數量11隻以上50隻以下的,責令限期改正,對單位處三千元罰款,對個人處七百元罰款;逾期不改正的,沒收犬隻並送交犬隻收容留檢所。

自然人未辦理養犬登記的犬隻數量3隻以上,或者社會組織未辦理養犬登記的犬隻數量51隻以上的,責令限期改正,對單位處五千元罰款,對個人處一千元罰款。逾期不改正的,沒收犬隻並送交犬隻收容留檢所。

飼養禁養犬的,責令限期改正,每隻處二千元罰款;逾期不改正的,沒收犬隻並送交犬隻收容留檢所。

遺棄犬隻,逾期未領回的,處一千元罰款,沒收犬隻。

未將傷人犬隻送至農業農村部門公佈的機構進行狂犬病抗體檢測,拒不改正的,首次發現處一千元罰款,沒收犬隻;再次發現處一千五百元罰款,沒收犬隻;3次以上發現或者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等嚴重後果的,處二千元罰款,沒收犬隻。

來源:掌上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