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趙傳發文質疑《繁花》侵權,出品方稱已與趙傳取得聯系

2024年2月5日 18点热度 0人点赞

1月29日,一則新聞讓娛樂圈陷入了一場版權風波的漩渦。歌手趙傳在社交平臺上發文指責熱播劇《繁花》在未經其同意的情況下,擅自使用了他演唱的經典歌曲《我是一隻小小鳥》,引發了廣泛關註和討論。

據了解,《我是一隻小小鳥》是由李宗盛作詞、作曲,趙傳演唱,於1990年8月問世。這首歌曲承載了90年代的時代記憶,深受廣大樂迷的喜愛和追捧。然而,令人意外的是,熱播劇《繁花》竟然在劇中使用了趙傳演唱的兩個版本的這首經典歌曲,而且在未征得其同意的情況下使用,引發了版權糾紛的風波。

趙傳在發文中表示自己是擁有錄音權的人,但卻沒有人與他聯系,引發了人們對於版權糾紛的疑惑和關註。針對趙傳的指責,熱播劇《繁花》的出品方澤東影業則表示已經第一時間與趙傳的經紀公司進行了溝通和解釋。

然而,這起版權糾紛並沒有就此平息。網絡上掀起了一波波的討論,支持趙傳維權的聲音與對於劇中歌曲使用的理解之間展開了激烈的辯論。有人認為,作為商業行為的電視劇制作應該尊重版權,而有人則認為,將歌曲用於熱播劇中本身就是對音樂的宣傳與推廣,糾結於錄音權是否有失於大義。

在這場版權風波中,網友們也開始探討錄音權和著作權的區別與關聯。這也讓人們重新審視了知識產權在娛樂產業中的重要性和復雜性。早在1992年7月30日,中國正式加入了“世界版權公約”,標志著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和約束已經成為國際共識,也體現了我國對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視和承諾。

趙傳的發聲引發了對於版權保護和侵權行為的關註,也讓人們意識到了在數字化時代,版權保護更加需要加強,對於知識產權的尊重與保護是整個社會的共識。如今,娛樂產業的發展已經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對於版權保護的重視和尊重也將成為行業發展的必然趨勢。

最終,對於《繁花》劇組是否侵犯了趙傳的錄音權,仍然需要法律的裁決和公正的審查。而在這個過程中,希望各方能夠以理性和法治的態度對待,最終達成公平合理的解決方案,維護好知識產權的尊嚴和權益,也為整個娛樂產業的健康發展貢獻一份力量。

這場版權風波不僅是一次藝術與商業的較量,更是對於知識產權保護的一次全新探討和審視。讓我們共同期待著,未來能夠有更加完善和健全的版權保護體系,讓每一個創作者都能夠在公平的環境下展示自己的才華,讓每一首優秀的音樂都能夠得到應有的尊重和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