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小孩、孕婦,合理使用抗菌藥物,即時開始!(下)

2024年2月5日 17点热度 0人点赞

兒科慎用或不宜選用的抗菌藥物:

頭孢菌素類

第一代頭孢菌素兒童不可大劑量使用。因為此類藥物腎毒性較大,可引起小兒血尿、腎組織壞死。頭孢曲松偶可致嬰幼兒膽結石,但停藥後可消失。頭孢菌素與高效利尿藥或氨基糖苷類合用腎損害顯著增強,與乙醇(即使很小量)聯合應用時,可引起體內乙醛蓄積,使其顯“醉酒樣”反應。

氨基糖苷類

鏈黴素、慶大黴素、卡那黴素、丁胺卡那黴素均有耳毒性,腎毒性,可引起永久性耳聾,6歲以下兒童一般禁用。如病情需要使用應減量,療程不超過7天。

四環素類

該類藥物肝腎損害大,還可沉積於牙齒和骨骼中,造成牙齒黃染,俗稱“四環素牙”。與骨中的鈣結合抑制嬰兒的骨骼生長。影響嬰幼兒骨骼正常發育,因此8歲以下兒童應禁用。

氯黴素類

氯黴素早產兒和新生兒應禁用,兒童慎用。因為此藥易引起早產兒和新生兒循環系統衰竭稱為“灰嬰綜合征”。此藥還可抑制骨髓造血,導致兒童發生不可逆性再生障礙性貧血。

磺胺類

此類藥物能引起早產兒和新生兒黃疽、粒細胞減少等。對體內葡萄糖—磷酸脫氫酶缺乏的乳兒還可致正鐵血紅蛋白血癥和溶血性貧血,應禁用。因易引起結晶尿幼兒使用應註意大量飲水。

大環內酯類

羅紅黴素、琥乙紅黴素有肝毒性、聽覺障礙、過敏等,使用時應註意劑量。停藥或減量可恢復,但患兒合並肝炎時,應禁用依托紅黴素。

萬古黴素

主要用於耐藥的金葡菌感染,但有腎毒性、耳毒陛,腎功能不全及年幼兒慎用。

喹諾酮類

該類藥物動物實驗可引起動物軟骨損害,故美國FDA及我國許多藥物手冊建議18歲以下兒童不使用。

其他類

抗真菌類藥對肝、腎功能損害大,慎用。乙胺丁醇嬰幼兒應禁用。

孕婦抗菌藥物的應用

妊娠期婦女身體抵抗力差,感染機會多,在接受抗菌藥物時需考慮藥物對準媽媽和寶寶兩方面的影響,既要控制感染,又要保障寶寶的健康安全。

因此,準媽媽在使用抗菌藥物時需註意以下幾點原則:

1、 對胎兒有致畸或明顯毒性作用者,如四環素類、喹諾酮類等,妊娠期避免使用。

2、 對母體和胎兒均有毒性作用者,如氨基糖苷類、萬古黴素等,妊娠期避免使用,確有應用指征時,須在血藥濃度監測下使用,以保證用藥安全有效。

3、 藥物毒性低,對胎兒及母體均無明顯影響,也無致畸作用者,妊娠期感染可選用,如頭孢菌素或青黴素類。


作者: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瑞金醫院 石浩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