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國談藥進院 藥事會召開時限明確!

2024年2月5日 19点热度 0人点赞

2024年1月1日起,《2023年國傢藥品目錄》正式執行。國傢層面的調整和省級層面的完善是醫保藥品目錄動態調整的第一步,而藥品目錄的落地使用才是檢驗整個目錄調整工作成效的關鍵。各級醫療機構是推動國傢談判藥品(下文簡稱「國談藥」)進院的主體,醫療機構重視的程度和推進的力度,決定國談藥落地的速度和成效。

健康界註意到,一個月以來,各省市醫保局紛紛出臺落地文件及組織會議,督促定點醫療機構加速推動國傢談判藥品「應配盡配」「應采盡采」,各級醫療機構也正就國談藥入院加緊推進藥事會的召開。上海、湖南兩地更是組織醫療機構負責人簽署了《國談藥品落地共識》。

2024年1月25日,湖南省醫保局指導的國傢談判藥品落地保障政策研討會在長沙召開。湖南省近百傢三級醫療機構院長、副院長現場參會,全省各級醫保部門、各級醫藥機構10萬餘人線上收看會議。

會上,各醫療機構負責人就落實主體責任推動國談藥品進院、推動定點管理加強合理用藥、推動電子處方流轉等簽署了《國談藥品落地共識》。共識內容為:

一是落實合理用藥主體責任,建立院內藥品配備與醫保目錄調整聯動機制,在國傢醫保藥品目錄發佈之後三個月內及時召開專題藥事會,合理配備、使用國傢新版目錄內藥品,不以醫保總額控制、藥占比、已納入「雙通道」等為由影響國談藥品進院落地,做到國談藥品「應配盡配」。

二是自願成為基本醫療保險「雙通道」管理定點醫療機構,貫徹落實國傢、湖南省「雙通道」管理藥品的各項政策規定,做好參保患者「雙通道」藥品待遇資格申報、處方用藥、費用結算等醫保服務工作,不違規引導參保患者在院治療期間進行院外購藥。

三是按照相關規定,對需長期用藥的患者提供處方外配服務,建立健全處方流轉機制,盡快完成與全省統一的醫保電子處方流轉平臺的系統對接,實現電子處方線上流轉。

同樣形成國談藥「進院共識」的上海市醫療保障局,是會同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市經信委、市科委、申康中心等多部門,在1月10日舉辦的國談創新藥進院使用產醫融合交流會上簽署的。

上海市30多傢市級醫院分管院長、藥劑科主任和部分區屬醫院分管院長,以及28傢相關產品新納入國傢藥品目錄的上海醫藥企業負責人參會。如此規模、形式在上海尚屬首次。

與會的上海市衛健委、申康中心相關負責人再度向醫院強調了加緊落實國談藥進院步伐,解除醫院關於「藥占比」、醫保用藥限制考核等後顧之憂。

據上海申康醫院發展中心消息:上海市37傢市級醫院已全部完成藥事會的召開、將新藥納入醫院用藥目錄,做到「應配盡配」。

「申康中心要求全市37傢市級醫院在目錄出臺後20天全部召開藥事會,對國談藥做到‘應進盡進’,即凡是醫院有和目錄匹配的學科和病種,要求全部納入醫院藥品目錄。」上海申康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截至1月19日,該工作在上海市市級醫院全部完成,綜合性醫院平均新進藥品90種、專科醫院平均新進藥品32種

上海申康中心要求各市級醫院在1月底前完成新進目錄藥物的臨床采購,並真正落實臨床使用,要求做到「應配盡配」,即隻要臨床有需求,該給患者配的,全部能配。

4省市建議醫院

1個月內啟動藥事會

醫院藥事管理會是國談藥入院繞不開的一環。上海市衛生和健康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介紹,國談藥品進醫院,一般需要由科室主任提出用藥申請,再報給藥事委員會,由藥事委員會討論通過以後才能進醫院。當然每個醫院情況不一樣,有些醫院需要由科室主任提出用藥要求,交由工作小組初審後,提交藥事委員會批準,再通過院長辦公會。

健康界註意到,各省市醫保局、衛健部門均對醫療機構藥事會啟動的時限作了明確規定,透露出「國談藥品入院不準在藥事會環節卡殼」的信號。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1月30日,全國已經有14個省市明確了建議專題藥事會啟動的時限。同時,各省市均要求醫療機構不得以醫保總額限制、醫療機構用藥目錄數量限制、績效考核指標、藥占比、DRG/DIP 支付方式改革、已納入單行支付管理、已納入「雙通道」管理等為由影響臨床必需國傢談判藥品的配備使用。

據不完全統計,自新版國傢醫保藥品目錄實施起1個月內建議啟動藥事會的有4省市:河北、江蘇、上海、廣西;

2個月內建議啟動藥事會的有3省市:吉林、內蒙古、福建;

3個月內建議啟動藥事會的有7省市:陜西、山東、安徽、湖南、湖北、四川、海南。

此前,2023年2月,江蘇省醫保局已發文明確要求各地市每月上報三級醫療機構藥事會召開情況、談判藥品進院情況與臨采情況。

2023年12月22日,河北省醫保局發文要求,定點醫療機構要在1個月內將臨床有使用需求,尤其是住院有需求以及零售藥店不得經營的談判藥品配備齊全。

2023年12月27日,福建省醫保局發文要求,各級醫保部門應將醫療機構合理配備使用《2023年藥品目錄》執行起2個月內召開藥事會議研究藥品配備情況、國傢談判藥品配備率和使用率、《2023年藥品目錄》執行情況等納入有關考核指標、評價內容和協議管理。

「如果對新藥的使用比較頻繁、需求比較大的教學型醫院,或者研究型的醫院,相應進行調整的頻率頻度比較大,藥事會開會的頻率也會更高,而一些醫院常規診療,它就不需要頻繁的開藥事會。」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藥品政策與管理研究中心主任陳昊在接受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采訪時表示。

陳昊認為,不能對藥事會寄予過多的期望,因為畢竟用藥規模是有限的,國談藥落地,一定要和醫院的現有用藥情形和醫療機構的定位、診療規模、診療內容、診療能力相匹配,科學理性的看待醫保目錄調整工作和雙通道的目錄的構成。對醫療機構來說,合理用藥才是醫院藥事管理的核心目標。

有醫院此次納入122種國談新藥

國談藥醫院準入流程應如何設定?

哪些國談藥最符合醫院臨床需求?哪些國談藥被專傢認為是具有不可替代性或優勢的?正式采購、臨時采購和雙通道用藥是國談藥醫院準入的三種主要渠道,各醫院立足於臨床實際應用,在準入流程上根據實際,各有探索。蘇州大學附屬第一醫院藥學部主任朱建國介紹,在醫保目錄文件出臺後,該院藥學部會主動對當年準入的國談藥進行分類,並從進院的必要性、藥物的特點,如安全性、有效性、經濟性,和對集采藥品的影響等幾個維度進行評估,在確定藥品具有優勢後,給出允許準入的建議。

而後,請相關科室的臨床專傢進行評估,最後向醫院提出申請,通過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討論醫院藥品目錄的準入和正式采購。

但對於臨床預期用量不大的藥品或罕見病用藥,藥學部會建議進行臨時采購,避免擠占醫院庫存、增加存儲成本。

而合肥市第一人民醫院的準入是另一種思路。據該院藥學部主任秦侃在接受醫學科學報采訪時介紹,考慮到多數國談藥具有醫保支付限定,在原有藥物治療效果不佳時,醫院首先對國談藥進行臨采或通過雙通道機制引入使用。

當新藥使用的臨床證據及患者群體積累到一定程度時,由藥師評估國談藥在相同適應證內是否具有較大的優勢,同時綜合考慮安全性、有效性、經濟性和換藥風險等維度,再進行引入。

這樣在確保患者能夠及時使用新藥的同時,也能夠把部分藥品,如高血壓、糖尿病等長期需要口服的藥物獲取渠道下放到定點藥店,有效結合雙通道管理機制,方便患者購藥和減輕門診壓力。

據文匯報報道,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此次將95種國談藥納入該院目錄。「藥事會的及時召開大大加快國談藥進入臨床的步伐,為患者盡快用上好藥、新藥,減輕就醫負擔發揮積極作用。」中山醫院藥劑科主任李曉宇舉例談到,新進入院的心血管創新藥物「維立西呱片」由自費用藥經國談後進入醫保,藥費降幅達80.8%。

對於未納入藥品供應目錄的藥品,中山醫院建立了國傢談判藥品審批綠色通道,醫生可以根據臨床需要,通過醫院臨時用藥申請流程進行審批及采購,保證臨床用藥需求,做到「應采盡采」

此外,中山醫院還協調相關部門,保障院外定點藥店開具的「雙通道」藥品可以在病區使用

上海市公共衛生臨床中心藥事會對新版醫保目錄藥品進行了討論和投票表決,將121個藥品引進該院常備藥品目錄。以此次進入國談的「艾諾米替片」為例,這是治療艾滋病口服單片復方制劑,藥事會通過後,該院1月9日即采購使用,使患者充分享受到政策紅利。

上海市新華醫院此次共納入122種國談新藥,列三級醫院納入數量之首。眼下,該院正抓緊開展新藥采購工作。

但並不是各省市都能做到上海這樣領先。針對於其他地區部分醫院對配備和使用國談藥的積極性不高,金春林分析主要原因有三點:

第一,實行藥品零差率」政策後,醫院履行調劑藥品的專業職能,需要承擔儲存、運輸、管理等成本;

第二,部分醫院對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院內績效考核仍然把國談藥的使用納入藥占比、次均費用等指標,以便控制醫院成本;

第三,在集采政策執行後,醫院需要優先保障約定采購量這個硬性指標的完成,國談藥則被滯後考慮。

如何看待、分析國談藥在醫院落地的比例?據文匯報報道,上海申康中心表示:

首先,由於各市級醫院的學科特色和病種結構不完全一致,使得藥品進入醫院的產品目錄有差異,無法做到將目錄新藥全部納入醫院;

其次,同一類型的創新藥、械品種會涉及多個生產廠傢,給臨床使用帶來一定重復性;

第三,醫務人員等對新上市藥械產品的熟悉度和臨床使用把握度還需要一定時間的學習掌握,患者對「上新」藥品的依從性也有待提高。

「我們要明確的是,創新藥械配備情況將納入醫院綜合績效評價體系。」申康中心副主任王育在受訪時表示。

優化公立醫院績效考核相關指標

減少醫院的壓力和顧慮

如何減少醫院在執行落地政策時的壓力和顧慮?值得註意的是,加速「國談藥」入院不僅僅是醫保一個部門在努力,而是聯手衛健部門,各司其職。醫保部門解決醫保支付問題,衛健部門解決藥事管理和各項考核機制,在各項政策上該推進的推進,該松綁的松綁。

國傢衛生健康委早早就對「國考」中涉及國談藥有關的考核項目進行了優化。在《國傢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操作手冊(2020版)》中,在指標37「醫療收入增幅」中,增加延伸指標,即剔除有關項目後的醫療收入增幅,國談藥品和中藥飲片費用不納入醫療收入增幅考核指標。《操作手冊(2022年版)》,繼續將剔除國談藥品收入項目納入指標37「醫療收入增幅」的延伸指標中,並應用於指標38「門診次均費用增幅」、指標39「門診次均藥品費用增幅」、指標40「住院次均費用增幅」、指標41「住院次均藥品費用增幅」等多個指標。

而在醫保部門方面,2023年12月29日,上海市醫保局發文,對各級醫院的用藥目錄品種數不設數量限制,實施談判藥品、競價藥品單列預算。新增談判藥品、競價藥品實行預算單列,前三年不納入醫院醫保總額預算。第四年按規定納入總額預算測算基數范圍。

這落實了國傢醫保局的相關政策。2023年1月17日,國傢醫保局官網公開關於政協第00769號(醫療衛生類068號)提案答復的函,函件指出,一方面,指導各地加強協議管理,將定點醫療機構合理配備使用談判藥品情況納入協議內容,並與年度考核掛鉤;對實行單獨支付的談判藥品,可不納入定點醫療機構總額控制范圍;對實行DRG等支付方式改革的病種,及時根據談判藥品實際使用情況合理調整該病種的權重。

「多數醫院對年度醫保總額都有控制,受限於醫院內部‘藥占比’等考核,疊加很多國談藥費用較高,談判藥品、競價藥品單列預算,對國談藥進院有一定的推動作用。但是在公立醫院績效考核中,‘醫療服務收入占比’仍會受國談藥品價格影響,從而影響考核結果。」金春林分析。 

朱建國和秦侃則從更貼近醫院實際情況和臨床需求的角度,提出了另外一點矛盾:醫院績效考核仍保留有國傢基本藥物使用比例和DRG控費等要求,盡管總額預付、藥占比等剝離了國談藥,但從醫院總收入、整個病組費用核算等角度,國談藥的使用仍會對醫院考核存在一定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