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傢醫療保障局令第2號)、《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傢醫療保障局令第3號)、《關於強化醫保服務管理的通知》(濱醫保字〔2019〕4號)文件要求,經醫藥機構自主申報,我局線上初審、現場評估、集中評審、復審、公示後,確定濱城區孫康迪診所等7傢醫藥機構為2024年度1月份新增定點醫藥機構;現予公示。
濱城區醫療保障局
2024年1月31日
▌來源:濱城醫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