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全國公安機關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年。公安機關持續加強打擊整治力度,依法查處造謠傳謠違法行為,及時清理網絡謠言信息,全力維護網絡空間秩序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什麼是網絡謠言?
網絡謠言是指通過網絡介質(例如微博、國外網站、網絡論壇、社交網站、聊天軟件等)而傳播的沒有事實依據,帶有攻擊性、目的性的話語。主要涉及突發事件、公共領域、政治人物 、顛覆傳統、離經叛道等內容。
謠言傳播具有突發性且流傳速度極快,因此對正常的社會秩序易造成不良影響。
散佈網絡謠言的法律責任
01
民事責任
如果散佈謠言侵犯了公民個人的名譽權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譽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要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及賠償損失的責任。
02
行政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03
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五條: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傢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捏造並散佈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https://news.xinpengboligang.com/upload/shenghuo/1dc302f94e8d47dc857bac7c2db55499.jpeg)
A
警方提醒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網上發聲不能任性隨意,編造、故意傳播網絡謠言,輕則承擔侵權責任,重則罰款拘留,甚至涉嫌犯罪。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共同構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網絡空間。對利用網絡編造傳播謠言、發佈違規內容、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查處。
來源:日照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