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天喝酒第二天被查出酒駕,武漢交警回應

2024年3月24日 15点热度 0人点赞

頭天晚上喝酒

第二天一早被查出酒駕

女子替丈夫喊冤

武漢交警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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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後9小時被查出酒駕

家住漢陽區的林女士(化姓)介紹,她的丈夫今年40多歲,是一名專職司機。3月17日晚,家中有客人到訪,丈夫吃飯時喝了約150毫升白酒。喝到晚9時左右,他送走客人,洗漱後休息。

3月18日清晨6時許,林女士的丈夫開車出門,往漢口方向行駛去接人,在知音橋下橋處遇到查酒駕的交警。經酒精測試,他的體內酒精含量為40毫克/100毫升,達到酒駕標准。交警當場吊銷了他的機動車駕駛證。此後,他打電話給公司老闆說明情況,請了一名代駕司機把車開回交給老闆。

「我的丈夫是頭一天晚上喝的酒,他出門時整個人狀態沒問題,怎麼就成酒駕了呢?」林女士覺得,丈夫並不是飲酒後當即開車,酒駕標准過於嚴格。另外,交警在早上6時許查酒駕的做法也顯得不夠人性化。「除了會開車,他沒什麼別的技能。現在,沒了駕照、丟了工作,他不知道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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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回應:檢查酒駕無時間規定

林女士在武漢城市留言板上反映了此事。漢陽區交通大隊工作人員回復稱:

體內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毫克/100毫升、小於80毫克/100毫升視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這是法律規定、全國均在執行的唯一標准。林女士的丈夫體內酒精含量達到酒駕標准。

此外,交管部門24小時均可開展對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的管理工作,檢查酒駕設置的崗位並無時間規定,不存在「早上6時許查酒駕不夠人性化」的情況。

交管部門再次提醒廣大駕駛員,務必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采寫:記者鄧小龍

來源: 長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