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在全國設立國家特殊教育改革實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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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 08:37

來源: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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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北京4月7日消息(記者 馮儀) 近日,教育部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教育部等部門「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的通知》(國辦發〔2021〕60號),以下簡稱《提升計劃》)精神,適應特殊教育改革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決定在全國設立一批特殊教育改革實驗區,探索特殊教育發展的有效實踐模式,推動特殊教育不斷實現高質量發展

一、總體要求

以推進特殊教育普惠發展、進一步提升特殊教育質量為目標,針對《提升計劃》所確定的重點、難點問題,先行先試,開展特殊教育改革實驗,建立健全保障機制和工作機制,為全國其他地區提供經驗。

二、實驗任務

(一)拓展特殊教育學段服務。探索建立從學前到高中以上全學段銜接的特殊教育體系,有效增加特殊教育學位供給;健全特殊教育普惠財政保障機制,完善生均財政撥款制度和資助補助政策,探索建立面向所有殘疾學生基礎教育階段免費教育制度;加大特殊教育專業師資配備力度,加強教師待遇保障,提高特殊教育教師津貼標准;推進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建設,健全運行管理及監督評價機制。

(二)擴大特殊教育服務對象。結合區域教育發展實際,聯合高校、科研機構對孤獨症兒童、多重殘疾兒童、學習障礙兒童等特殊需要兒童開展教育教學研究及試點工作,建立健全評估認定、課程教學、個別化訓練和家校社協同共育等培養機制。重點探索孤獨症兒童特殊教育學校(部)建設,建立孤獨症兒童助教陪讀制度。

(三)強化特殊教育質量建設。深化課程教學改革,落實國家課程標准,規范使用教材,探索融合教育課堂有效教學模式,完善送教上門質量管理規范與機制;加強特殊教育課程教學研究人才隊伍及教研體系建設;推進特殊教育質量評價改革,研究區域辦學質量評價工具,完善特殊教育質量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測機制。

(四)加強數字教育資源建設。積極推進特殊教育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發展,探索應用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虛擬現實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推進特殊教育智慧校園、智慧課堂建設;開發特殊學生個性化教學與學習資源;探索特殊教育數字化教研平台及資源建設;推動殘疾兒童青少年相關數據互通共享,擴大優質資源覆蓋面。

三、申報推薦

(一)申報要求

1.黨委和政府高度重視發展特殊教育,能夠切實落實政府責任,積極協調編辦、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出台具體的政策舉措,破解瓶頸問題,為完善特殊教育普惠發展保障機制提供支持條件。

2.有較強的改革創新意識,在特殊教育資源建設、質量提升、師資配備、投入與保障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礎,對落實特殊教育普惠發展有強烈的推進意願和明確的工作機制,能夠有效整合各方資源,協同民政、衛生健康、殘聯等相關業務部門開展實驗工作。

3.實驗區方案聚焦當地特殊教育改革發展實際,符合國家改革發展方向,圍繞實驗任務有清晰的思路目標、政策舉措、實施路線圖和時間表,注重實驗工作可持續發展的體制機制建設,操作性強,有望取得預期成果。

(二)推薦程序

按照縣級或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自主申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推薦、教育部公示確定的程序進行。

1.自主申報。實驗區原則上以縣級或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為單位申報,申報工作須經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申報單位自主申請並填寫《國家特殊教育改革實驗區申報表》(見附件,以下簡稱《申報表》),按程序逐級統一報送至省級教育行政部門。

2.省級推薦。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專家組對申報單位材料進行審核,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擬定推薦名單並在省內公示。每省份可推薦1—2個市(地、州、盟)或縣(市、區、旗)申報實驗區,暫無意向的省份可不組織申報。

3.公示確定。教育部對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推薦的實驗區名單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確定為國家特殊教育改革實驗區。

四、組織實施

(一)明確各方責任。教育部負責實驗區的整體統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本省實驗區建設工作統籌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以實驗區建設為抓手,積極爭取地方黨委和政府支持,在政策、經費、師資和資源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不斷完善工作機制,持續推進特殊教育深化改革。

(二)加強過程管理。實驗建設周期一般為3年。實驗區要結合實際制定特殊教育改革推進工作方案並有序組織實施。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對本省實驗區建設加強過程指導,強化跟蹤問效,定期組織研討交流,認真總結凝練經驗。教育部將組建專家團隊,進行調研指導。

(三)定期開展評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年底組織開展實驗區建設成果驗收,並將驗收情況報送教育部。教育部將適時依託專家團隊開展工作成果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