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音樂節因「不可抗力」取消,網民:別拿不可抗力當遮羞布!

2024年4月12日 16点热度 0人点赞


近期,台州飛龍湖迷笛音樂節、溫州星巢秘境音樂節、無錫九龍灣音樂節都因「不可抗力」宣布延期,而在大灣區,原定於3月30-31日在廣州舉辦的星巢秘境音樂節因「不可抗力」延期待定,原定4月13-14日在從化舉辦的廣州文化音樂節也因「不可抗力」延期舉辦,佛山海潮宇宙音樂節則因為「不可抗力」因素取消了4月14日的演出……

消息一經發出,網友炸鍋了,紛紛議論,什麼是「不可抗力」?


有網友調侃到:面前已經發現5種力 ,萬有引力、電磁力、強相互作用、弱相互作用、不可抗力。

看來,這位網友,是個物理優等生。

另外一個網友則自創了一個新詞:面力。我分析,大概是說主辦方演出方為了面子。為了啥面子才取消演出,無外乎是沒人看,既怕丟臉又怕失錢而已。


地理優等生表示不服,出來解釋到:只有地震、洪水這種自然災害,以及戰爭這種人為原因才叫「不可抗力」,並且應該告訴大家「不可抗力」因素。着兄弟,直奔主題。

有的網友直接懟到:不可抗力,成了取消演出的藉口,躲避本應支付給購票人的賠償!因為上座率不夠而取消的演出,應給予購票人相應的賠償,相當於違約金。已購票人應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那麼,嚴謹一些 規范的說法,什麼是不可抗力?筆者查了一下詞條:不可抗力指當事人不能預見和人力所不能抗禦的強制力量,如台風、洪水、地震或戰爭等。在民法上,因不可抗力而未能履行合同或引起財物毀損的,不負賠償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詞條,說的比較籠統,我進一步理解,除了詞條所言,再具體一點,羅列一些在演出期間,可能出行的情況,比方,氣象部門預報,暴雨影響出行;交通部門實行交通管制,無法到達演出地點;比分方,疫情防控,不准聚集;比方,公安、消防、應急部門宣布演出地點出現安全隱患等等。

再看一下業內人士的說法:


業內人士一針見血指出,有的音樂節,是因為票房不夠 ,不可抗力便成為「遮羞布」。

筆者認為,固然,個別演出不可抗力但情況也會存在,但是 ,不可抗力,不是一個文藝演出單位可以隨隨便便宣告的。不可抗力的宣告關系法律責任,沒有權威部門認定或者宣告,一個文藝演出就以不可抗力為由,取消演出,這是違約行為。

對此,文化市場管理部門,負有監管不到位的責任。應立即介入調查。如果確系不可抗力導致取消演出,應該向社會解釋清楚。如果是主辦方演出方單方面主觀原因,必須責成主辦方演出方按各自責任,予以購票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