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評】「農民種地要交錢」涉事幹部被免職 鼓勵多種糧要先保障農民利益

2024年4月24日 19点热度 0人点赞

近日,有媒體報道,內蒙古開魯縣有鎮、村幹部不顧此前簽訂的土地協議,阻止農戶下田耕種,要求種地要交錢。報道發出後,迅速引發關注和熱議。

23日,開魯縣發布情況通報稱,「增補承包費」為開魯縣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試點工作採取的處置方式之一,即由村集體對新增耕地收取的有償使用費;關於農戶們的訴求,通報表示該村群眾已同意採取訴訟方式主張權益,解決矛盾問題;對報道中干涉春耕的鎮村幹部,給予該鎮黨委副書記免職處理、黨內警告處分,對該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副主任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可能存在的其他違紀行為,正在開展調查。

一分耕耘,一分收獲。在報道中,農戶們承包土地是簽了合同的,且經過長達二十年的辛勤耕耘和巨大投入,才使得荒地變良田。如今,因土地現狀發生改變而讓村民「增補承包費」,任誰都會產生疑問。對此,村、鎮作為基層村民自治組織和政府部門,應該及時站出來,為村民作好政策解釋答疑工作,盡最大努力保障農戶利益。

但令人遺憾的是,鎮村幹部採用了強勢、蠻橫的態度和手段,甚至用「解除合同」相威脅,有的人竟堂而皇之說出「110來又能咋地,上邊讓我斂錢我就斂錢」「我不懂法」等言辭。這些言論不僅與其公職身份嚴重不符,進一步加劇了與村民之間的矛盾,更透露出他們對依法行政和基層民眾正當權益的漠視。因此,在對涉事村鎮幹部是否存在其他違紀行為繼續調查的同時,也有必要強化當地公職人員的為民服務意識和依法行政理念。

我們期待,隨着調查的深入,相關部門能夠給農戶、公眾一個更有理有據的交代:需不需要按照耕地性質「增補承包費」、政策依據和費用標準是什麼、之前的合同是否還有法律效力、農民的利益如何保障等,這些問題都不能是一筆糊塗賬,需要跟村民和公眾仔細解釋清楚。

春耕不等人,農時貴如金。眼下穀雨已過,最要緊的是讓農戶們先把地種上。當地有關部門依法依規深入調查處理的同時,絕不能耽誤農時,必須保障好農民的利益,不讓他們一年的辛苦白費。(央廣網特約評論員 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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