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這一面”,這句話出自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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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司法工作正確方向》摘自《習仲勛文選》,中央文獻出版社1995年第一版,第9-11頁。這是習仲勛在陜甘寧邊區綏德分區司法會議上的講話。按一九四四年十一月五日《解放日報》刊印。

貫徹司法工作

正確方向

習仲勛
(一九四四年十一月五日)

一、把屁股坐得端端的。

司法工作是人民政權中的一項重要建設,和其他行政工作一樣,是替老百姓服務的。這樣,就要一心一意老老實實把屁股在老百姓這一方面,坐得端端的。舊司法機關的屁股就不在老百姓這一方面坐,是坐在少數統治者的懷裡。他們可以貪贓枉法,魚肉人民,認熟人,認面子,認親戚朋友;有錢有勢的,囤積居奇,販賣毒品,反而逍遙法外;萬千無辜老百姓,卻充滿著監獄。與其說他們是解決糾紛,不如說他們是制造糾紛。這是舊司法的一套,這一套在我們這裡吃不開。我們的司法方針是和政治任務配合的,是要團結人民,教育人民,保護人民的正當權益。越是能使老百姓鄰裡和睦;守望相助,少打官司,不花錢,不誤工,安心生產,這個司法工作就越算做得好。過去檢討警區①司法工作,曾有個別司法人員,硬搬六法全書,侵害過老百姓不少的利益,值得我們今後所有司法工作者大大的警惕!

二、不當“官”和“老爺”。

我們司法工作者,既是為老百姓服務,就應該站在老百姓中間,萬不能站在老百姓頭上。中國這個社會,老百姓怕“官”怕“老爺”,是見慣了的(“官”和“老爺”也歡喜老百姓怕他們)。但在我們這裡,假如有一個司法人員,仍然是“斷官司”“過堂”板起面孔,擺起架子,叫人傢一看他,是個“官”,是個“老爺”,那就很糟糕。如果說,要怕的話,就隻能是對於敵人漢奸是如此的,對於一般老百姓,我們是用著和藹的態度,耐心的說服。當著一方有意見,有冤屈向你上訴時,應該細心的聽,等到他講完了,然後根據實際的情況,慢慢的向他解釋。絕不能未調查,未研究,在主觀上首先對於某一方面,就存有了一種成見。這種存有成見的作法,往往隻看到表面,看不到實質,會把案情搞錯。所謂秉公處理,不僅限制於觀點上,尤應孜孜講求於對人的態度。

三、走出“衙門”,深入鄉村。

司法工作,如果不從團結老百姓、教育老百姓方面著眼,隻會“斷官司”、“寫判決書”的話,即使官司斷的清楚,判決書寫的漂亮(實際上不可能辦到),則這個“斷官司”和“判決書”的本身,仍將是失敗的,因為他和多數人民的要求相差很遠。要達到上項目的,必須普及民間調解運動,我們司法工作人員,必須有走出“衙門”,深入鄉村的決心(但這不是說到鄉村裡去睡覺,而是從思想上工作上去深入)。必須如此,才能把我們司法政策貫徹得好,才能使司法工作同人民取得密切聯系,才能把像王德彪、郭維德、劉玉厚、馬相明等調解模范團結在自己周圍,這樣就不會對司法工作有棘手、忙迫、或枯燥之感。千百事件整天發生在人民中,最適當的解決辦法,也就在人民中。綏市五區開了兩天群眾會,解決了一百九十件人民糾紛,米脂銀城市群眾會,隻一星期的時間,解決了三百一十七件人民糾紛。這些存在著的糾紛,一通過人民,就會解決的最快、最正確。如果不發揮人民本身力量,孤獨地依靠我們司法幹部去處理,那就需些年月!我們不要以為自己比老百姓高明,其實不然,新的創造要在老百姓中找尋。這次各縣發現的十七位民間調解模范,他們的作風和調解藝術,有很多地方,值得我們幹部學習。至於調解委員,這個組織形式是很好的。縣、區、鄉、行政村,都可成立,但必須是“民辦公助”。“公辦”和無工作內容的,非但不能組織,即已組織起來,亦應取消,以防流弊。

四、有出息和沒出息。

我們個別司法幹部,認為做司法工作進步慢,沒出息。這種認識,是極不正確的。進步快慢,有出息沒出息,不在於做什麼工作,而在於個人自己。政治沒有抽象的,任何工作都要經過腳踏實地的做。工作做好了,自己也就進步了;自己拖著不前進,沒有能把工作做好的。我們司法幹部首先應該著重於想問題,在業務上多花工夫,刻苦鉆研。比如:對處理案件,應從歷史上全面的分析,獲得經驗教訓,克服主觀主義、教條主義,這對於自己,即就是很好的鍛煉。宋朝有位名法官包拯,說會“過陰”②,其實還不是蓋著被兒想問題。其次在工作中,應訂出個人自己經常學習計劃,從學習業務、學習文化、學習歷史、學習社會常識各方面,不間斷的提高自己。再其次應加強個人品質上的修養,把革命利益放在第一位,處處給他人做表率。果如此做去,還說進步慢、沒出息的話,是沒有的事。

註釋:

①指陜甘寧邊區綏德米脂葭縣(今佳縣)吳堡清澗警備區,為綏德分區的前身。

②陜西民間有種迷信傳說,說包拯不僅能在白晝秉公斷獄平冤案,而且能在黑夜“過陰”查閱閻王帝君記載人間眾生善惡行為的簿記,並坐堂辦案細聽冤死鬼呈訴被冤詳情,依據此在“還陽”後嚴辦人世的罪魁兇頑。

審核| 趙 兵

編輯| 張 偉

來源| 清風苑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