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網絡性侵強制報告制度的幾點思考

2024年2月6日 20点热度 0人点赞

來源:《檢察日報·未來周刊·實務》

谷子青

  隨著互聯網的深入普及和應用,利用網絡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頻發。網絡性侵呈現出隱蔽性強、跨區域等新特征,打破了傳統性侵案件地域限制。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增設“網絡保護”專章,明確了網絡服務提供者要履行強制報告義務,但實踐中仍存在線索發現難、跨區域取證難等問題。因此,筆者建議從擴大報告主體范圍、運用人工智能手段、探索跨區域協作機制等方面綜合施策,完善網絡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

  一是加大網絡服務提供者責任。在民事侵權領域,網絡服務提供者適用“避風港 紅旗”原則。“避風港”原則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在收到權利人通知後及時刪除侵權內容的,可以免除侵權責任,也就是“通知—刪除”模式。在當前網絡傳播更加快速、傳播方式更加多元、傳播范圍更加廣泛的情況下,一味采用“避風港”原則有時難以滿足打擊網絡犯罪的需求,其對網絡服務提供者信息審查義務標準設定偏低,有必要進行改進。“紅旗”原則正是為了防止網絡服務提供者不作為而產生的例外原則,即當侵權行為已經顯而易見,像紅旗一樣明顯的時候,若網絡服務提供者再不采取有效限制措施,便不再享受“避風港”原則給予的責任限制方面的優待。在刑事領域也可以借鑒此種做法,即為了防止部分網絡服務提供者在發現用戶具有明顯的網絡性侵違法犯罪行為時不作為,應要求其承擔“紅旗”原則規定的主動刪除義務,否則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以防網絡服務提供者以“未發現”為借口不履行強制報告義務、進而擺脫刑事責任。

  二是擴大網絡性侵強制報告主體范圍。建議將網絡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主體擴大至所有能夠接觸到信息的公民個人,理由有三:第一,域外強制報告經驗可供借鑒。加拿大針對兒童色情事項的強制報告責任主體的人員范圍延伸至任何人,即“任何合理認為陳述或材料屬於兒童色情活動或可能屬於兒童色情活動的人”均應履行報告義務。第二,報告主體的“等”類立案技術,為司法實踐提供更多解釋可能。當前,我國強制報告的主體限定於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的各類組織及其從業人員,尤其是《關於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試行)》第3條專門解釋了何為“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的各類組織”,並在末尾處采用了擴張解釋的“等”類立法,為司法實踐可能遇到的特殊復雜情形預留了解釋空間。第三,建議將網絡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主體范圍擴大至所有能夠獲得信息的公民,並建立獎勵機制鼓勵公民積極舉報,嚴厲打擊網絡淫穢黑色產業鏈。原因在於,在網絡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日常生活的相關組織及人員難以接觸到被害人,特別是色情網站、App、直播平臺的設計者和網絡服務提供者本身涉嫌刑事犯罪,要求其履行強制報告義務缺乏期待可能性。

  三是運用人工智能實時監測識別。首先,針對在國內應用商店下載的聊天軟件、即時交友、直播平臺等網絡服務,可以引入第三方身份核驗系統,采用AI人臉識別技術,在用戶註冊、登錄環節對未成年人進行識別和過濾。對於未滿認證年齡或者年齡認證失敗的用戶,直接進入身份證認證環節,也可轉客服處理。其次,通過人工智能對平臺上的直播行為實時“全天候”監控,發現有未成年人出鏡露臉的,及時進行人臉識別並提醒直播者,自動發送警惕“網絡侵害”提示標語。最後,通過人工智能技術實現對涉嫌猥褻等行為的自動識別與監測。為避免該項技術發生“誤判”的情形,在抓取關鍵幀進行分析的同時也可以從文本、圖片以及語音等多個維度進行輔助識別,確保技術價值最大功用的有效發揮。

  四是探索跨區域強制報告協作機制。第一,在管轄權方面,建議由網絡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所在地先行立案管轄。在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其他部門法律發生沖突或競合時,未成年人保護法是專門法、特別法,應當首先適用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根據刑事訴訟法及《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采取的是犯罪地管轄原則。但實踐中,網絡服務提供者的網絡服務器或者總部大多設置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杭州等一二線城市,而大多網絡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發生地分佈在全國各地,存在跨區劃的情形。網絡服務提供者報告當地公安部門後,因短期內難以查證犯罪地,可能導致推遲立案時間,引發後期偵查取證難等一系列問題。因此,可由網絡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所在地先行立案偵查搜集證據,後期再移交犯罪地公安機關辦理。第二,探索異地協作救助、異地協助偵查機制。可由當地政法委牽頭,推動建立異地強制報告救助、偵查取證制度等,以實現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調配合、共建共治的目標,形成“1 1>2”司法合力。在硬件方面,各地應加快建設“一站式”救助中心,抓緊配置好心理疏導室、談心談話室等設施,制定相應的救助流程制度;在軟件方面,應在個案中探索跨省對被性侵未成年人開展心理疏導、入學安置、監護轉移等多元化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五是完善便捷、合理、有效的投訴舉報渠道。建議開通單獨的針對未成年人問題的專線服務渠道,或者由原有的客服通道提供轉接到專線服務的鏈接,安排了解服務內容並具備一定未成年人保護知識的專人提供咨詢解答,及時反饋處理結果,提高服務能力。此外,針對當前一些互聯網企業接待投訴人員缺乏未成年人保護知識的情況,建議加強對相關人員的培訓,加大強制報告制度的宣傳力度。

  (作者單位:江蘇省沭陽縣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