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說法 | 寵物狗未拴繩被車軋死,狗主人攔車索賠掌摑司機?律師:雙方責任劃分要視具體情節

2024年3月14日 17点热度 0人点赞

一隻沒有拴繩的寵物狗被行駛中的小車軋死,狗主人不僅拉着車門不讓車輛走,還掌摑司機。據稱這是3月12日發生在成都街頭的一幕。而有網友稱,民警趕到後,明確表示車主不需賠償,且提出讓其去驗傷以處罰打人者。

寵物狗未拴繩被車軋死,

狗主人攔車索賠還打人?

網傳視頻顯示,一輛白色轎車停在街頭,一位身着花色上衣的女子用手扳住轎車副駕駛位置的車窗,轎車的右側地上躺臥着一條身穿小衣服的咖啡色寵物狗,旁邊有斑斑血跡。轎車的周圍有不少圍觀者。

據知情人稱,事發3月12日晚成都新都區,那名女子就是狗主人,她不但攔住車輛不讓走,情緒激動之下,還打了車主一耳光。

網傳視頻引發關注,在評論區,不少網友認為此類現象,狗主人遛狗不拴繩就是違法違規,車主不需賠償,倒是狗主人打了車主,應該受到懲罰。視頻發布者在評論區稱,隨後當地警方曾趕到現場進行處理,明確表示車主不需要賠償,同時民警還要帶車主去驗傷。


公安部門:

遛狗不牽繩不符合規定,

產生糾紛可由轄區派出所調解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私信聯系視頻發布者希望了解更多事件詳情,對方並未過多介紹該次事件,但也表示事發成都市新都區馬超西路附近,最終當地警方出面處置了此事。

隨後,記者電話聯繫到了網傳的事發地公安部門,一位工作人員表示,遛狗不牽繩確實是不符合規定的,而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狗受到行駛車輛的傷害致死,是屬於賠償糾紛,可以通過調解進行處理,在這個裡面要視情況而定,通過轄區派出所調解處理、劃分責任。


律師說法:

責任劃分視雙方責任人

是否存在行為違法而定

「該類事件的責任歸屬取決於多種因素,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就此,江蘇斐多(西安)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段磊認為,這些因素包括狗是否拴繩、車輛是否違章行駛以及雙方是否有其他違法行為。

段磊表示,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標準是,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段磊說,如果狗沒有拴繩子而車輛正常行駛,那麼狗主人全責。如果狗沒有繩子拴着,而撞狗的車輛又是正常行駛沒有違法行為,從責任角度來說,是狗主人沒有對狗盡到保護的責任,應該是狗主人負全責;如果狗沒有拴繩子,車輛也是違法行駛,那麼都有責任,這個就需要交警部門對責任大小具體認定,調解處理。也就是說,如果車輛本身就是違章行駛,發生任何事故糾紛,車都是有責任的;如果同時被撞的狗也沒有拴繩子,那麼狗主人的做法也不合法,這就需要和車主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在任何情況下,打人都是不被允許的,應該尊重他人的權利和尊嚴。」段磊說,毆打他人的行為自然也會受到法律的懲罰,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對毆打他人進行了具體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段磊表示,打人行為會受到不同的處罰,具體取決於行為的性質和嚴重程度。如果打人行為尚不構成犯罪,一般會受到治安處罰,包括拘留和罰款。如果行為人構成故意傷害罪,則要承擔刑事處罰。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何南 編輯 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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