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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加油楊小楊
編輯|加油楊小楊
3月14日,北邯鄲肥鄉區一名13歲學生被3名同班同學殺害,案件很快告破,3名兇手被刑拘!隨着兇手落網,這起惡性案件引起全網關注,主要原因是被害人和兇手們均是13歲的未成年人,這讓未成年人保護法再次成為風口浪尖,網友們紛紛直言這條法規到底是保護、還是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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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特意查了下關於未成年人犯罪的判刑標准,如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最高可被判處無期徒刑。
案件已經過去2天了,隨着案件的告破以及省公安廳的介入,更多細節被曝光:
1、3名兇手中有一人與被害男孩是同桌。
2、3名兇手多次向被害男孩勒索錢財,最近一次是3月10號。
3、3名兇手來自不同村莊,分別為張莊村,雞澤屯村、北高村,案發地點是北營村南邊一個廢棄蔬菜大棚。
4、3名兇手均是留守兒童,當案件發生後,其中一名兇手父母稱自己家孩子一直很穩當,沒想到他能有這麼大膽。(說的是人話?)
5、至今為止,三名兇手的家人未曾對被害人家屬表達過歉意。
6、三名兇手掩埋完屍體後,若無其事地各回各家,其中兇手張某在轉賬和監控的證據面前面對警方詢問時,還淡定地玩着游戲,謊稱不知情。
7、三名兇手曾串供,面對警方的詢問時,謊稱被害人是被一個「小矮子」帶走的。
8、被害男孩的同桌張某拒不配合,一直在否認,直到馬某、陳某招供後,不得不承認事實。
9、掩埋被害人的坑長約1米,寬約60厘米,深約0.5米。(真的太可怕了)
10、被害男孩曾和同班的其他同學寫過紙條:表達對上課的厭惡和輕生念頭。
11、出事後。學校校長曾稱男孩的死是一場意外。
12、出事前,男孩曾向父親表示不願上學時,父親當時只是單純以為孩子貪玩,並沒有多想,也沒有深入溝通,了解緣由。
寫到最後
該起案件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和深遠,給我們敲響了警鍾養不教,父之過,對三名兇手必須重判,對兇手的父母也必須進行相應懲罰。校園暴力持續不斷,無論是校方、還是家長都一定要重視,孩子受教育是大事,生命是大事中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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