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湖北公布19批不合格食品,含糍粑、草魚、黃鱔、核桃糕

2024年4月21日 15点热度 0人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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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食品安全 遠離健康危害

近期,湖北省食品安全監督主管部門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抽檢,抽取了食用農產品、糧食加工品、肉製品、蔬菜製品、水果製品、餐飲食品、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速凍食品、乳製品、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糖果製品、茶葉及相關製品、糕點、酒類、罐頭等15大類食品共計353批次樣品。檢測結果顯示,合格334批次,不合格19批次。

相關抽檢情況及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1.湖北省洪湖市購物公園好又多超市有限公司經營銷售的新姜(散裝),毒死蜱(實測值:0.059mg/k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准規定值≤0.02mg/kg);

2.湖北省孝感市城區廣場街道園林菜市場平華海鮮店經營銷售的生薑(散裝稱重),毒死蜱(實測值:0.16mg/k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准規定值≤0.02mg/kg);

■問題分析及關鍵物質解讀:毒死蜱,又名氯蜱硫磷,是目前全世界使用最廣泛的一種硫代磷酸酯類有機磷廣譜殺蟲殺蟎劑。《食品安全國家標准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毒死蜱在生薑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2mg/kg。本次抽檢的兩批次姜中檢測出毒死蜱超標的原因,可能是菜農對使用農藥的安全間隔期不了解,從而違規使用農藥。有關專家表示,長期食用毒死蜱超標的食品,容易引發頭痛、頭昏、惡心、嘔吐、出汗、流涎、肌肉震顫,甚至抽搐、痙攣昏迷,對人體健康可能有影響。

3.湖南省岳陽市開口爽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湖北省孝感市開發區體育路以南紅光街東惠億家生活超市經營銷售的老壇酸菜(400克/袋),二氧化硫殘留量(實測值:0.131g/k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准規定值≤0.1g/kg);

4.湖北省宜昌市泰平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湖北省鍾祥市場陽春大街湖北雅斯連鎖商業有限公司鍾祥購物廣場經營銷售的清水筍絲(700克/袋),二氧化硫殘留量(實測值:0.852g/k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准規定值≤0.1g/kg);

5.湖北省宜昌市泰平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湖北省鍾祥市陽春大街湖北雅斯連鎖商業有限公司鍾祥購物廣場經營銷售的羅漢筍尖(500克/袋),二氧化硫殘留量(實測值:0.726g/k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准規定值≤0.1g/kg);

6.湖北省鍾祥市場冷水鎮黃金路聯福生活超市經營銷售的糍粑(袋裝),二氧化硫殘留量(實測值:0.356g/k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准規定「不得使用」);

■問題分析及關鍵物質解讀: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准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准》(GB 2760—2014)中規定,米粉製品中不得使用二氧化硫,蔬菜乾製品中的二氧化硫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1g/kg。本次抽檢的老壇酸菜、清水筍絲、羅漢筍尖、糍粑中檢測出二氧化硫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產加工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為降低成本使用劣質原料,而又為了提高產品色澤,大量使用含硫類食品添加劑,也有可能是使用硫磺熏蒸漂白這種傳統工藝或直接使用亞硫酸鹽浸泡所造成。有關專家表示,過量食用會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

7.湖北省麻城市金橋大道湖北黃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麻城超市店經營銷售的本地手工糍粑(散裝稱重),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實測值:0.166g/k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准規定「不得使用」);

8.湖北省洪湖市購物公園好又多超市有限公司經營銷售的糍粑(散裝),二氧化硫殘留量(實測值:0.213g/k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准規定「不得使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實測值:0.246g/k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准規定「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實測值:0.103g/k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准規定「不得使用」);

■問題分析及關鍵物質解讀:脫氫乙酸及其鈉鹽,為一種廣譜食品防腐劑,對黴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強。《食品安全國家標准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准》(GB 2760—2014)中規定,米粉製品中不允許使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本次抽檢的多批次糍粑中檢測出違禁物質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的原因,可能是生產者未嚴格按照工藝要求生產,或者為延長產品保質期而超范圍違規使用。有關專家表示,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能被人體迅速吸收,並分布於血液和多個器官中,能抑制人體內多種氧化酶,長期過量攝入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會危害人體健康。

9.湖北省赤壁市赤馬港街道河北大道明尚精英小區(臨街門店)百年超市明尚精英店經營銷售的農家糍粑(長 散稱),二氧化硫殘留量(實測值:0.254g/k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准規定「不得使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實測值:0.288g/k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准規定「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實測值:0.147g/k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准規定「不得使用」);

10.湖北省孝感市航空路金一華府惠天下購物經營銷售的方糍粑(散裝),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實測值:0.246g/k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准規定「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實測值:0.0298g/k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准規定「不得使用」);

■問題分析及關鍵物質解讀: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具有廣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對黴菌、酵母菌和好氣性細菌的生長發育均有抑製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准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准》(GB 2760—2014)中規定,米粉製品中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本次抽檢的糍粑中檢測出違禁物山梨酸及其鉀鹽的原因,可能是生產者未嚴格按照工藝要求生產,或者為延長產品保質期而超范圍非法違規使用。有關專家表示,山梨酸可以被人體的代謝系統吸收而迅速分解為二氧化碳和水,在體內無殘留,但長期食用山梨酸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人體的骨骼生長、腎髒、肝髒健康造成一定影響。

11.湖北省麻城市關廂集貿市場友輝水產品店經營銷售的草魚(散裝稱重),孔雀石綠(實測值:116.34ug/k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准規定「不得檢出」);

■問題分析及關鍵物質解讀:孔雀石綠,屬於有毒的三苯甲烷類化學物,曾作為殺菌和殺寄生蟲的化學制劑在水產養殖中使用。《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中規定,孔雀石綠為禁止使用的藥物,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本次抽檢的草魚中檢測出違禁物質孔雀石綠的原因,可能是養殖戶在養殖過程中或是在水產品運輸經營環節為了預防和治療水產品的寄生蟲病等,違法使用孔雀石綠所致。有關專家表示,孔雀石綠進入水生動物體內後,會快速代謝成脂溶性的隱色孔雀石綠,具有潛在的致癌、致畸、致突變的作用。

12.湖北省仙桃市王牌食品廠生產、湖北省天門市仙北工業園漢江廣場步行街天門愛之購商貿有限公司經營銷售的王牌京果(糕點 300克/袋),黴菌(實測值:300CFU/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准規定值≤150CFU/g);

13.河南省鄧州市毛豆兄弟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湖北省仙桃市沔街大道新城廣場好鄰居生活廣場有限公司經營銷售的毛豆兄弟核桃糕(巴旦木味 散裝稱重),黴菌(實測值:190CFU/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准規定值≤25CFU/g);

■問題分析及關鍵物質解讀:黴菌,是評價食品衛生質量的指示性指標。食品中黴菌數是指食品檢樣經過處理,在一定條件下培養後,計數所得1g或1mL檢樣中所形成的黴菌菌落數。如果食品中的黴菌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可能產生黴菌毒素;長期食用黴菌超標的食品,可能危害人體健康。《食品安全國家標准 糕點、麵包》(GB 7099-2015)中規定糕點中黴菌的最大檢出值為150CFU/g;《夾心果千》(O/DMS0001S-2022)中規定核桃糕中黴菌的最大檢出值為25CFU/g。本次抽檢的王牌京果、毛豆兄弟核桃糕中檢測出黴菌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發霉或原料、包裝材料受到黴菌污染,也可能是產品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到位,還可能與產品儲運條件不當有關。有關專家表示,黴菌隨發霉的食物進入人體,會危害人體健康,如果長期持續攝入黴菌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引發過敏性支氣管肺麴黴病、侵襲性肺曲菌病等疾病的發生。

14.湖北省赤壁市赤馬港街道河北大道明尚精英小區(臨街門店)百年超市明尚精英店經營銷售的生薑(散裝稱重),噻蟲胺(實測值:0.40mg/k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准規定值≤0.2mg/kg);

問題分析及關鍵物質解讀:噻蟲胺,是一種新煙鹼類殺蟲劑,具有觸殺、胃毒作用,具有根內吸活性和層間傳導性,廣泛用於水稻、玉米、油菜、果樹及其他作物上的刺吸式和咀嚼式害蟲,如蚜蟲飛虱等。《食品安全國家標准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噻蟲胺在生薑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2mg/kg。本次抽檢的生薑中檢測出噻蟲胺殘留超標的原因,可能是菜農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採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有關專家表示,長期食用噻蟲胺超標的食品,可能引發惡心、嘔吐、頭痛、乏力、躁動、抽搐等,對身體健康有一定影響。

15.湖北省孝感市建設路集貿市場雲威生鮮總匯經營銷售的雞蛋(散裝 特享),甲氧苄啶(實測值:108ug/k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准規定值≤10ug/kg);

■問題分析及關鍵物質解讀:甲氧苄啶,是合成的抗菌藥磺胺增效藥。具有抗菌譜廣、性質穩定、體內分布廣泛等優點。甲氧苄啶對瘧原蟲及某些真菌,如奴卡菌、組漿菌,酵母菌也有一定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准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甲氧苄啶在禽蛋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10μg/kg。本次抽檢的雞蛋中檢測出甲氧苄啶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養殖戶在養殖過程中為快速控制疫病,違規加大用藥量或不遵守休藥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產品中的藥物殘留量超標。有關專家表示,動物產品的甲氧苄啶殘留,一般不會導致對人體的急性毒性作用;長期大量攝入甲氧苄啶殘留超標的食品,可能在人體內蓄積,導致胃腸道反應、皮膚過敏症狀等。

16.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區祝家灣市場平春食品店經營銷售的新鮮黃鱔(散裝),恩諾沙星(實測值:1.28×103ug/k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准規定值≤100ug/kg);

17.湖北省漢川市仙女山街道西湖大道西湖市場呂漢文鮮肉店經營銷售的黃鱔(中大 鮮活草黃鱔 散裝),恩諾沙星(實測值:1.83×103ug/k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准規定值≤100ug/kg);

18.湖北省孝感市城區廣場街道園林菜市場平華海鮮店經營銷售的鱔魚(鮮活 散裝),恩諾沙星(實測值:1.80×103ug/k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准規定值≤100ug/kg);

19.湖北省黃石市下陸區怡誠農貿市場費久鑫經營銷售的小泥鰍(野生 散稱),恩諾沙星(實測值:560ug/k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准規定值≤100ug/kg);

■問題分析及關鍵物質解讀:恩諾沙星,屬於第三代喹諾酮類藥物,是一類人工合成的廣譜抗菌藥,用於治療動物的皮膚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動物專屬用藥。《食品安全國家標准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在蝦的肌肉、魚的皮和肉中最大殘留限量值為100μg/kg。本次抽檢的黃鱔、泥鰍等水產動物食品中檢測出恩諾沙星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在養殖過程或運輸過程中為控制疫病,違規加大用藥量或不遵守休藥期規定,導致上市銷售產品中的藥物殘留量超標。有關專家表示,長期食用恩諾沙星殘留超標的食品,可能在人體中蓄積,進而對人體機能產生危害,還可能使人體產生耐藥性菌株,導致腹痛、腹瀉、惡心、嘔吐、頭昏、頭痛、失眠、皮疹皮膚瘙癢等。

針對本次抽檢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湖北省食品安全監督主管部門已責成黃石鄂州荊州荊門孝感黃岡咸寧仙桃天門等地監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食品安全抽檢檢驗管理辦法》及湖北省食品安全相關規定,立即開展核查處置,責令相關生產經營企業履行法定義務,採取下架、召回、銷毀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查明生產經營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對違法行為依法處理,並將相關防控措施與核查處置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

在此,告誡廣大消費者,購買食品務必做到「三要三不要」。要通過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生產者名稱、地址、生產許可證編號、生產日期、保質期、成分說明、配料表等標識是否齊全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要保存好相應購物憑證;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

食安治理,功在當代,利在千秋!

食品安全,只有共治,才能共享!

希望大家積極參與食品安全舉報和監督,共治共享,共促食品安全,共創美好未來。

最後,提醒大家,關注食品安全,遠離健康危害。

【溫馨提示】本欄目以「傳播食品安全知識,反饋食品安全態勢,守衛百姓餐桌健康」為宗旨,開展食品安全政策宣傳和知識傳播,助力營造食品安全氛圍,提高百姓識安拒危自主能力,守護健康生活。歡迎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