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時期,海關為何會交給外國人管理?是時候告訴大傢真相了!

2024年2月6日 20点热度 0人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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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858年,屈於列強的壓力,清政府和英美法等國共同簽訂《通商章程善後條約》。

但是,大多數人並不知道這個條約內容,其中條約最核心的內容,除開承認鴉片貿易的合法化,就是要將清朝的海關交給外國人統籌管理。

更讓人不可思議的是,這居然還是清政府的一廂情願,清政府希望通過外國人協助清朝海關稽查稅務等,提高海關整體收入,補充國傢財政。

但是,要知道海關可是掌管國傢內外貿易的最高部門,海關涉及問題眾多,海關稅收也是國傢財政的重要組成部分,控制權自然應該是在自己人的手中。

清朝天津海關

那麼,為何清政府會自廢武功,將海關的管理權力給外國人呢?今天,我們就來詳細聊一聊晚清海關的那些事。

其實,當時的清政府怎麼可能不想自己管海關事務。但是,奈何是技不如人,便隻得通過外國先進、完善的管理和技術,促成本國海關人才的發展,以及培養海關技術人才。

這裡需要提一下,在1853年,上海爆發了小刀會起義。那一段時期,清政府專門負責關稅的官員全都逃跑了,直接是無人可用了。

等到小刀會起義被清軍和列強軍隊聯合成功鎮壓後,在清政府和英、美、法列強的協商下,成立一個專門的關稅機構—稅務司,幫助中國征收關稅,不到兩年就為清政府創造了70萬的海關收入。

清朝海關總稅務司

就這樣,清政府對於海關收益和海關建設,便變得尤為感興趣。他們突然發現,居然還有比收傳統賦稅更快的方法,這可是能解決當時朝廷財政緊張的局面。

然後,在晚清海關歷史上,便出現了一個重要人物—羅伯特·赫德,而更多人習慣稱呼“赫德”。

公元1859年,赫德開始參加中國海關工作,任廣州粵海關副稅務司,1861年起,又開始擔任代海關總稅務司職務。

到1863年,赫德升為海關總稅務司,並加按察使銜,是清政府正三品朝廷命官,這一擔任晚清海關總稅務司就長達48年(首任是李泰國,第二任是赫德,第三任是安格聯)。

在外國人掌控清朝海關後期,英國駐華大使,便想著在清政府海關改革完成後,便將海關管理權移交給清政府,但是卻被清政府果斷拒絕了。

清朝海關職員合影

當時,清朝總理衙門大臣文祥和英國駐華公使溝通說,認為不能任用清廷官員,因為他們不會如數呈報關稅數額,恭親王也認為清廷官員根本不堪大任。

為什麼清王朝不信任本朝官員?隻是因為原清朝官員管理的海關內部腐敗根深蒂固,相互勾結,已經形成一個巨大的利益集團。

這個利益集團,不僅在侵害清政府的財政收入,而且還嚴重阻礙了海關的發展。即便有清廉官員想要改變,也會遭到利益集團的打壓。所以,與其內部整頓,不如內部清空再外聘專業技術人才。

畢竟,當時的清政府的財政收入,主要就是兩大來源,一個是傳統農業稅,另一個就是關稅,而關稅對於國傢財政補充尤為重要。

由於舊海關管理經營不善,導致關稅流失十分嚴重,清政府財政陷入困境。所以,清政府便隻能通過外國人的管理能力,來提高關稅征收效率。

然後,之所以這樣做,還有清政府很看重外國人管理海關的4大優勢。

1.對於管理海關有著嚴格的懲處措施

他們對於海關日常事宜,都是非常仔細。這主要是因為他們國傢本身就是以海關為主要的財政收入。所以,在海關日常管理運營上便是很嚴格。

同時,外國人對於海關內部貪污腐敗之類,也是零容忍,采取“寧可錯殺一千,絕不放過一個”的方法。

所以,在外國人管制清政府海關50餘年的時間裡,海關出現的貪污腐敗是屈指可數。

2.清政府內部貪腐嚴重

在清朝晚期,地方和朝廷官員貪污腐敗的情況,更是數不勝數,賣官鬻爵的現象也是屢見不鮮,哪有精明幹練的官員能夠擔當海關要務呢?

當時,就算是想要培養專門的海關人才,根本來不及。所以,任用外國人擔當清朝海關要員,便是最快和最好的辦法。

清朝廣東十三行

事實上,根據相關資料記載,自外國人管理清政府海關以後,海關便成為清政府所有官府機構裡面,最清廉的一個機構,幾乎沒有發生過貪污之事。

同時,還為清政府創造了不少財政收入。高峰期時,清政府海關年收入達到3000萬兩白銀以上,是之前清朝官員征收的3倍以上。

就這樣的收入而言,清政府高層也不得不佩服外國人管理海關的手段。

可能很多人並不知道,在清政府後期,轟轟烈烈的洋務運動,沒有清朝海關的資金支持是不可能實現的(洋務運動的資金,大多數根本就不是來自農業稅)。

比如建設北洋艦隊和重建北洋艦隊的軍費,以及李鴻章創辦的江南制造總局,左宗棠創辦的福州船政局等經費,全部是來自於海關創造的收入。

當然,這些都是有詳細數據支持的。1865年,清政府籌辦江南制造總局,江海關出了50餘萬兩白銀的啟動資金。截止到1904年,江海關在江南制造總局的累計投入高達2500餘萬兩白銀。

1866年,福州船政局成立,閩海關撥款47萬兩白銀,作為啟動經費。此後,閩海關每年都會撥款給福州船政局25萬兩白銀,作為福州船政局的日常運營經費。

江南制造總局

福州船政局

所以,清政府想著既然外國人管理海關擅長,那不如就讓外國人一直幫助清政府管理海關,提高海關收入。

從本質上來說,任用外國人管理本國海關內政,也是清政府對於本國官僚系統的無奈和失望。

3.高薪養廉制度推行

對於高薪養廉制度,我相信接觸過歷史的朋友,大多都有所了解。

高薪養廉制度的本質,就是以高額的薪水,來保障官員的收益,進而杜絕官員的貪污腐敗,避免影響朝廷財政收入。

所以,在晚清時期,為避免海關職員的貪腐現象,對於海關職員的福利薪酬都是最好的。一方面就是防止海關人員內部腐敗,另一個方面就是能夠有效對接清政府海關的國際化視野。

據相關資料介紹,晚清海關級別最低的揀貨員,年收入在600兩白銀以上,職位級別高的年收入可以達到2000兩白銀以上。

清朝海關官員合影

同時,清政府海關職員有專門的海關食堂,各種美食,可能就算是富商鄉紳,都不一定能吃上,中餐西餐,口味多樣,供職員自由選擇。

然後,海關的職員到年終,還會因為工作表現,拿到一筆不菲的年終獎。

同時,在赫德管理清政府海關的48年時間裡,他還為海關建立完善了的退休養老金制度,等到職工退休後,便可以領取到豐厚的養老金,可以說算的上早期社會保障制度了。

4.外國先進的海關管理經驗和技術

在清政府海關中,主要聘用的人員是以英國人為主,而英國人是擅長近代海上貿易的先驅。

他們為清政府帶來了海關的先進管理經驗,也幫助當時清政府搭建了一個高效廉潔的公開透明管理制度,可以直接受輿論監督。

同時,還為海關制訂了提高稅收征收稅率(維持在30%左右),打擊走私活動,引入國際貿易規則等措施,使得海關收入和國傢財政收入明顯增加。

同時,這套海關現代化管理制度,一直沿用到民國時期。

清朝閩海關

其實,這套制度對於清朝和外商,都是能夠實現雙贏的,朝廷關稅收入增加,而外商的負擔變小,特別是有利於列強向中國進行商品傾銷。

當時,赫德管理海關不僅給使清朝獲得大量白銀收入,而且每年都在增長,這也不是清朝官員能夠比得了的。

根據相關資料披露:在1861年,清政府的海關關稅收入不足1000萬兩白銀,到1909年,清政府的海關收入已經超過3000萬兩白銀,並逼近4000萬。

當時,在赫德的主持下,清政府海關總稅務司,還資助創建了中國近現代郵政系統,協助晚清政府創辦了中國第一個近代新式學堂-京師同文館,還推動當時的清政府參加第一次世界萬國博覽會

所以,清政府將海關外包給外國人,實際上是當時清朝被迫開放世界的狀態下,對於海內外貿易市場的無奈選擇。海關也不再是清政府的糊塗賬,反而成為占據清政府財政收入三分之一的重要來源。

雖然說,這也是國傢主權遭到侵犯的體現,但是也不得不說,外國人在清朝海關的發展中,也是起到了一定的積極和建設作用。

一句話總結:少了中間商賺差價,清政府和列強也是十分滿意的(在鴉片戰爭前,清政府海關收入足夠國傢後,剩下的全是由海關自己支配,由於不公開透明,虛報瞞報關稅現象嚴重,導致貪污腐敗十分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