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兵隻比提督低半品,按說差別不是太大,但實際上卻有著天壤之別

2024年2月6日 24点热度 0人点赞

有讀者私信,想具體了解一下清代提督與總兵的關系,並提出提督與總兵隻相差半品,兩者之間是否像總督與巡撫那樣區別不太明顯?

清代的武職官制與文官還是有一些區別的,大致來說不存在“跳品”的情況。什麼意思呢?就是九級十八品每個等級都有相對應的職務,上下級之間相差的往往也就半品一級。

從品級的角度來看,提督為從一品,總兵為正二品,與文官的總督、巡撫剛好吻合。但是從職掌上來說,提督之與總兵和總督之與巡撫,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提督與總兵是絕對的上下級關系

提督是各省綠營的最高長官,與將軍、總督、巡撫並列為封疆大吏。按定制,除山西、河南、山東、江西、安徽五省外,餘省皆設提督,並有陸路、水路、水陸兩棲等不同類型的提督。因水路、水陸兩棲提督的情況隻限於沿海省份,故而這裡僅以陸路提督為例。

“提督”隻是簡稱,正式的官銜為“提督軍務總兵官”;總兵的官銜則為“總兵官”。事實上,總兵也屬於地方大員之一,朝廷的正式公文中,也一般稱地方大員為督撫提鎮,這裡的“鎮”即指總兵。

按照《大清會典》的描述,提督的職掌為:“統率本標官兵及分防營訊,節制全省各鎮,校閱軍實,修治武備,稽核武職官弁。”從中可以看出,各省綠營官兵皆受提督的節制,其中的“節制各鎮”,就包含了總兵。

總兵的職掌為:“掌一鎮之軍政,統率本標,管轄所屬協、營將弁。”如果將提督比作是現在的省軍區司令的話,那麼總兵就是地級市軍分區司令,一個是軍級單位,一個是師級單位。

提督與總兵既然是法定的上下級關系,那麼總兵就必須無條件服從提督的指揮調遣。而且每五年實行一次的軍政考核中,兵部會嚴格按照提督的評語對各鎮總兵加以考核。

這一點就與總督、巡撫的關系不同,督撫有品級之差但不是上下級關系,他們分管的領域不同,在各自的權限范圍內隻需互相通報或商議,形成最終意見後上報朝廷。

朝廷對督撫采取的是互相牽制、互相監視的基本策略,目的是為了防止督撫權力過重以致於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而且自雍正朝開始,督撫都被皇帝賦予了密折上奏權,他們都可以向皇帝打小報告,所以總督對巡撫多少還忌憚三分。

提督和總兵就不同了,同樣是密折上奏權,皇帝一般隻下放到提督這一級別,總兵官無權單獨上密折,隻能通過正規的渠道向朝廷上題本,少了這個權力,總兵的地位也就大打折扣了。

各鎮總兵受多頭領導

各省總督是法定的軍政一把手,綠營將官上之提督下之把總,皆屬總督節制,也就是說,提督雖然品級與總督一樣,都是從一品,但他們之間的關系也是上下級關系。

各省巡撫則根據不同情況部分被賦予“節制各鎮”之權,從字面意思就不難理解,巡撫的最高權限隻能節制總兵,提督不在節制的范圍之內。故而提督無須看巡撫的臉色行事,隻受總督的單頭領導。

前幾日的文章中,禦史著重講了巡撫與提督的關系,提督之所以地位不及巡撫,主要是乾隆朝出臺的“年終密考”制度,讓巡撫有了考核提督的特權。如果想了解的讀者,可以翻閱,這裡不再細說。

總兵的情況就比較尷尬了,他的直接上級是提督,最高領導又是總督,如果有“節制各鎮”特權的巡撫,還得聽從巡撫的指揮調遣。這麼算下來,總兵之上就有三個領導。

不過不要以為總兵上邊領導多,就代表他們的政治地位低。估計有不少讀者一直以來都有一個觀點,認為總兵的含金量並不高,可能還沒有一個從四品的知府吃香。

顯然,這種看法也是不太符合實情的。總兵屬於綠營高級武職,人數也有限,全國設陸路總兵70員,水師總兵13員。

具體到每個省總兵的數量又不同,像山西、安徽、江西等省隻有2員,而陜西、甘肅、四川、廣東、貴州、雲南等省,則額設4至6員不等。

前面說了,總兵的性質類似現在的地級市軍區司令,但是現在各省下屬都有十幾個市,市軍區司令的人數大大超過清代。更確切地說,駐守在軍事重鎮或邊關險隘的各鎮總兵,最低也應該是副軍級別。

清代重文輕武不假,正常情況下同品級的武職要比文官低,但也隻是低一級,不會相差過於懸殊。正二品的總兵按照官方文獻的記載,其政治地位與各省佈政使基本持平,再不濟也不會低於按察使。

這一點從地方綠營的駐軍級別上也可以看出,除了個別重要的府,一般的府駐紮的綠營部隊多為遊擊、守備一類的單位,即三品至四品之間,這個級別正好與知府對等,也隻有這樣,在工作上也更好協調,不至於出現彼此輕視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