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發佈《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監督抽查考核指南》

2024年2月6日 21点热度 0人点赞

為規范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監督抽查考核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相關規定,市場監管總局制定並發佈了《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監督抽查考核指南》(以下簡稱《考核指南》)和《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監督抽查考核大綱》(以下簡稱《考核大綱》),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考核指南》中所指企業為依法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和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的各類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以及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所指監督抽考對象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監督抽考內容為食品安全管理基礎知識和食品安全管理基本能力,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食品安全標準知識;食品安全專業技術知識;依據崗位職責建立和執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風險防控措施的能力;其他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責任的能力。

考核大綱分公共部分、專業部分。公共部分是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通用考核要求。專業部分是對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特殊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分類考核要求。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根據考核大綱,確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考核內容,在考試題庫中抽取相應試題組卷。各類人員試題中專業部分試題不得低於以下比例:主要負責人20%,食品安全總監40%,食品安全員60%。同時,《考核指南》要求,要明確對各類企業的監督抽考頻次和覆蓋率要求。每2年至少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企業進行1次覆蓋全部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監督抽考。對風險等級高的企業可適當增加監督抽考頻次。

來源:央廣網

編輯:王佳旭

審核:董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