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為監控女兒學習購買隱秘偷拍設備,結果……

2024年2月21日 20点热度 0人点赞

銷售打火機、路由器等改裝成有攝像頭的偷拍設備,還是知法犯法。近日,江蘇省鎮江市潤州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對鄒某提起公訴,法院以非法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判處鄒某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鎮江市民王先生的女兒是一名初中生,因玩心重,需要督促才能認真學習,王先生便想在她的學習桌旁安裝一個攝像頭。考慮到女兒正處在青春期,王先生擔心會引起逆反心理,就想用隱秘的偷拍設備代替。思來想去,王先生想起以前曾加過的銷售監控器材的微信好友鄒某。

在詢問後,鄒某向王先生介紹了手錶、打火機等偽裝成普通生活用品的偷拍設備,其中一款還可以改裝在路由器內。王某購買了偽裝成打火機、路由器的兩款偷拍設備,並通過微信向鄒某支付了2000元。鄒某在深圳做出售監控方面的生意,自己並不會生產與改裝偷拍設備。在收到王先生的貨款後,他在別處購買了改裝的打火機和改裝的路由器,並快遞給王某。

2022年10月,公安機關發現該快遞包裹存在異常並展開調查,後根據線索於2023年6月18日在深圳市將鄒某抓獲。經江蘇省公安廳物證鑒定中心鑒定,涉案拍攝器均屬於竊聽、竊照專用器材。

同時,經查發現鄒某曾在2020年3月因同一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2023年7月14日,該案移送潤州區檢察院審查起訴,2023年12月11日,法院經審理,作出上述判決。

欄目主編:秦紅 文字編輯:宋慧 題圖來源:視覺中國 圖片編輯:蘇唯

來源:作者: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