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大了!馬樹山事件最新後續,李貴富現身,調查大概率不了了之!

2024年2月6日 25点热度 0人点赞

#實話實說#

面具戴久了不是不想摘,是不想忍受扒層皮的痛苦;壞事做多了不是不想改,是上了賊船身不由己。負責辦理馬樹山案的所有司法人員的心難道都“黑了”?

如果沒有李微敖記者頂住壓力曝光案件,如果沒有最高人民檢察院的介入,舉報縣委書記的75歲的馬樹山會不會坐上被告席,會不會冤死在獄中?

一個受人敬仰的“遷西好人”,在辦案機關眼裡竟然是“有社會危險性”的犯罪嫌疑人,就他那老胳膊老腿,還有嚴重的腰間盤突出,他能對誰構成威脅?

都75歲了,在職期間是正科級幹部,職務也不低了,也算是風光過;退休後扶危濟困捐款40多萬,他也不在乎錢!

一個不圖名不圖利的人,一個土埋半截的人,一個不想升官不想發財的人,他這麼“折騰”幹啥?圖個啥?

據悉,馬樹山1996年退休後,就立即投入到公益事業中,得到過他的幫助的群眾包括貧苦戶、殘疾戶、老幹部和老幹部遺孀、學生等,累計300多人。

2011年的時候,馬樹山眼睛都沒眨一下地一次性拿出3萬塊的積蓄,給當地小學購買桌椅和電腦,他知道知識改變命運的道理,他不能坐視不管。

對別人,馬樹山可以傾其所有,這絕不是誇張修辭,他的確這麼做的,看看他怎麼對自己和傢庭:老人機、破舊二手自行車、傢裡還是幾十年前的樣子。

更難能可貴的是,馬樹山的老伴兒無怨無悔全力支持,兒女也都以父親為榮,這樣的傢庭、這樣的傢人、這樣的老馬,卻遭遇舉報被抓的厄運。

若覺得耳聽為虛,那就來點眼見為實的東西,一張張榮譽證書,一面面錦旗,一個個響亮的稱號,馬樹山的為人不是不容置疑,是想質疑都找不到借口。

由於個人事跡太突出,群眾反響太熱烈,當地多次報道他的事跡,更是專門為他拍攝過專題宣傳片。

就是這麼一個用言傳身教熏陶兒女、以身作則的道德模范,竟然是縣委辦口中的一個“破壞當地政治生態和社會大局穩定”的壞人。

魯迅先生曾說過,權力一旦落入到流氓手中,就是人民大眾的災難。在我看來,壞人一旦抱團取暖,那將是摧毀法治和信仰的“核武器”。

縣委辦12月6日報警,縣公安局12月8日抓人,縣檢查院12月20日批準逮捕,縣檢察院1月2日提起公訴,1月15日先批準取保候審後又撤訴。

馬樹山在遷西縣看守所住了38天,多年未犯病的皮疹也犯了,隻能睡熱炕的腰也疼痛難忍了,十多人的大通鋪倒是不寂寞,可他差點就回不來了。

馬樹山完全有條件買個樓房住進縣城,但他還是住在了山腳下的“老破小”的平房裡,社區工作者陪他回到了傢。

那天的傢裡格外熱鬧,親朋好友都來了,縣裡和街道的領導也都趕忙前來探視,馬樹山的選擇註定一輩子不會太平靜,但他看得開,心態很平靜。

冬天了,馬樹山傢門口堆著一些過冬取暖用的煤塊,用麻袋裝好,壘在墻邊,傢裡的整體看起來,和他正科級退休幹部的身份格格不入。

馬樹山嘴上說著在看守所能吃能睡沒遭罪,但虛弱的身體不會“撒謊”,回傢之後就輸上液了,畢竟是75歲的老人了。

很多人都知道他患有心絞痛,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他曾經差點因為心肌梗塞沒挺過來,他的身體健康狀況其實很差。

從他女兒的口中我們得知,他們接下來並沒有打算繼續舉報,畢竟已經開始調查案件了,他們一傢人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相信組織。

可省聯合調查組的全面調查工作已經20天了,至今也沒有任何結果對外公佈,很多大傢不願意看到的事情,卻陸陸續續的出現了,這似乎也在暗示著什麼。

最明顯的一點是,本案的熱度似乎已經沒了,之前鋪天蓋地的報道不見了,連對熱點極其敏感的自媒體人都不怎麼報道了。

或許這就是自媒體時代的特點,這就是網絡發展的特點,熱點來的快去的也快,主要是有源源不斷的新的熱點事件曝光,單個熱點很難持續。

像彝族同胞事件、青島遊艇罵人事件、江蘇民企百萬懸賞事件、奔馳男砸車事件、男孩看房被抓事件、上海服裝店被砸事件等等... ...

相比較於其他案件,本案其實特別需要持續的熱度去“監督”對案件的調查進展,沒有熱度,馬樹山案又怎麼可能這麼快被撤訴,馬樹山又怎麼可能這麼快回傢。

若放在10年前,馬樹山現在估計還在羈押,甚至有可能已經被判刑,可見熱度對舉報事件的重要性,權力一旦沒有了監督,那將變得非常可怕。

就在大傢還在翹首以盼被舉報人被帶走調查甚至被抓起來接受法律審判的時候,李貴富書記卻“悄無聲息”地參加了唐山市的人大會議。

難道調查結束了?難道他安全了?難道大傢都白期待了?或許目前沒查出他有什麼問題,或許現在還不想打草驚蛇,但這個事實讓很多人接受不了。

其實大傢也不用太過於悲觀,在沒有確鑿證據之前,調查組一般不會輕易打草驚蛇,一切以事實說話。

前中國男子足球國傢隊主帥李鐵當初被帶走時,還在國傢級足球培訓班講課,調查人員在沒有確鑿證據之前,一般不會提前打草驚蛇。

所以說,李貴富現在還能正常出席會議,並不意味著他就一定沒有問題,在聯合調查工作組結束調查之前,一切皆有可能!

不得不承認的是,即使這樣,很多人聯想到馬樹山的遭遇,也見不得被舉報人還能這麼自由自在的生活和工作,難道他們不需要被帶走接受徹查嗎?

大傢最不想看到的一幕就是最近曝光的鶴壁市舉報人張某全因舉報被抓一案的披露,這起案子和馬樹山案有太多相似之處,而被舉報人的“下場”卻讓人氣憤。

相比較於遷西司法機關用20萬完成對馬樹山的抓捕和批準逮捕,鶴壁市司法機關用40分鐘抓人,用48小時批準逮捕,絕對有過之而無不及。

和馬樹山被羈押38天被無罪釋放不同的是,張某全倍羈押了一年多才被無罪釋放,更離奇的是,幫他拍視頻的兩人也連同被抓。

鶴壁這個案件有三個事實恐怕是關註馬樹山的朋友最不願意看到的。因為這也很有可能是馬樹山事件的結局,或許馬樹山事件最後結局可能還不如鶴壁事件。

首先就是調查時間的問題。在鶴壁事件中,案件在最高檢介入之下,在河南省人民檢察院的督辦下,案件經歷了一年半左右的時間才調查清楚。

而且這個時間還僅僅是調查舉報人被抓案,並不是調查被舉報事件,而當初當地紀委監委也對外公佈會徹查本案。

可結果呢?直到現在也沒有任何調查結果公佈,要知道這個案子已經調查兩年多的時間了,按理來說早應該出結果了。

很多人對20天還調查不清馬樹山舉報事件的真相都頗有微詞,這個案子會不會和鶴壁市那個案子一樣,調查組會不會也不會對外公佈調查結果?

其次就是舉報人被抓事件是否找到了背後推手。在鶴壁市這個案件中,雖然沒有提及“推手”是誰,但已經有了明確的關系網和重要的信息。

根據公開消息顯示,被舉報人艾某軍和已經落馬的副省長是親戚關系,兩個人的妻子是親姐妹,這一層關系或許是個雙刃劍,也能證明艾某軍人脈很廣。

而在調查期間還發現,艾某軍的妻子和另一名公職人員居然存在數千萬來源不明的財產,更為離譜的還在後面。

對於如此明顯的一種涉嫌違法違規的行為,當地紀委監委調查兩年多也沒有一個結果,這些來源不明的資金直接至今未移交。

對於40分鐘抓人,48小時批準逮捕如此荒唐的行為,根據赤焰新聞消息,辦案人員也透露出相關的隱情。

當初的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就透露,秒抓人也並不是他們願意做的,警方也有自己的苦衷,他們也是迫不得已的。

而當時負責辦理的檢察機關的某位主要領導也向記者透露,這個案件在辦理的時候,當地市裡某位主要領導曾經過問過,他們真正能做的事情並不多。

從這些辦案相關人員的描述中不難發現,他們當初在辦案的時候是遭遇過行政權力的幹預,這才是導致如此荒唐的抓人和逮捕的原因所在。

正所謂事出有因,從鶴壁舉報人被抓這件事情來看,辦案機關如此反常的行為已經找到了原因,這也完全符合大傢的預期,這也非常符合客觀事實。

可在馬樹山舉報被抓案件當中,這次相關的消息沒有一點透露,那這是否就說明了馬樹山的被抓完全是辦案機關自己主觀意識所導致的?

其實對於司法機關如此快速默契地“解決”舉報人的行為來看,於情於理都沒有任何主觀自願的可能性。

這其實也是人性的體現,在與自己毫不相幹的情況下,誰會願意拿著自己來之不易的職業和未來,去違法打擊一個善良正義的舉報人。

值得註意的時候,雖然鶴壁的這起舉報人被抓事件,有辦案人員透露了相關內情,但他們並未具體提到究竟是哪個領導過問了這個案件。

而且截止到目前為止,也沒有任何消息顯示,當初的辦案人員以及過問此事的相關領導被追責處分。

這裡或許會有一個時間上的成本,或許一切都在進行當中,可鶴壁市的這個案子已經兩年多了,卻遲遲沒有任何的結果。

甚至連被舉報人妻子和公職人員涉嫌巨額財產來路不明的問題,也沒有一個調查結果,一切仿佛都發生了,又好似什麼也沒有發生一樣。

最後就是被舉報人結局的問題。鶴壁市的這起案件的被舉報人艾某軍從之前的鶴壁市紀委糾紛辦主任,搖身一變成為了鶴壁市某區人大主任。

2年多的調查時間,按理來說一切也都應該調查清楚了,如今被舉報人不僅沒被處分還升官了,這是否說明舉報不實?

再來看馬樹山舉報事件,雖然聯合調查組的調查還不到一個月,是不是這事兒最後也會像鶴壁這樣不了了之?李書記會不會也是沒有問題的?

究竟是被舉報人真的沒有問題,還是沒有調查出問題,這背後是否存在著一些不為人知的內幕,這其實都是大傢非常關註和質疑的地方。

近日,江蘇某民營企業懸賞百萬收集某執法大隊長犯罪證據的事情火爆網絡,原本作為執法者的大隊長,如今卻被民企懸賞征集犯罪證據。

這件事又給大傢帶來了怎樣的思考,是不是說明了很多時候大傢對於執法者其實是並沒有那麼信任,對於執法者的監督是不是力度還不夠大。

對於類似的舉報事件,為何總是調查不出被舉報人的相關問題,難道大傢冒著風險去舉報,就是圖一時之快嗎?

難道真的要讓大傢效仿江蘇這個民營企業自己懸賞重金去收集被舉報人的相關違法違規的證據嗎?關於這個問題,很多人都有著自己的看法。

有法律工作者表示,在調查舉報事件的過程當中,可以效仿法院的七人合議庭制度,讓普通的民眾也參與到調查的過程當中。

雖然絕大多數人都不是專業人員,但在調查貪腐的一些思路、方式、魄力和執行力等方面,普通大眾所展現出來的能力未必會比專業人士差。

這種方式從某種程度上也能避免調查人員因為種種原因沒有盡心盡力調查的弊端,更能夠有效的避免被行政幹預的弊端,畢竟普通群眾並不擔心影響自己的工作。

不得不說這個建議非常好,既然司法機關都能夠明目張膽的去陷害忠良,又如何讓大傢百分之百的相信調查組會全心全意的去調查呢?

這兩個案件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最高人民檢察院都介入了,也正是因為最高檢的介入,兩個案子的舉報人最終才能夠被無罪釋放。

對於這些舉報人來說,最高人民檢察院的介入無疑是雪中送炭,但對於廣大民眾來說,似乎並不能讓大傢高興起來,這和民企懸賞百萬征集執法者犯罪證據的性質其實是非常相似的。

我們都希望法治社會能依法辦案,可舉報人被違法抓捕起訴,民企也被折磨得歇斯底裡了,到頭來沒靠法治解決問題。

而是靠著最高檢用級別去糾錯,靠著民企自己花錢找證據,這顯然都和法治精神不搭邊,我們的執法者不能夠秉公執法,這才是最大的悲哀和問題所在。

我們絲毫不懷疑司法機關在打擊違法犯罪上的決心和能力,擔心的是他們做不到司法獨立性,擔心的是可能存在的徇私枉法和故意瀆職。

如果權力得不到有效的監督,那將是普通大眾的災難,馬樹山、張某全等人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普通民眾提升法律意識,全力做好遵紀守法的同時,執法者更應該秉公執法,做到有法可依、公正司法,共同維護法律的權威。

對於社會上存在的“仇官仇富”情緒,應該積極予以引導,畢竟貪官是少數的,每一個人都要有辨別是非的能力,相信法律是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