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處理民國時期遺留下來的姨太太問題最典型

2024年2月20日 14点热度 0人点赞

但要知道,中國婚姻的納妾制度一直流傳到民國時期。 民國時期,仍有不少達官貴人或地主經常納妾,當時稱為妾。 所以新中國成立後,這些妾問題必然是民國時期遺留下來的。 那麼政府是如何處理這些民國時期遺留下來的妾問題的呢? 這些民國的嬪妃最終如何安定下來呢? 下面我們就來說說這個問題。

新中國處理民國遺留的妾問題最典型的案例是川軍起義將領范紹增將軍。 他是著名的抗日愛國將領。 少年時,范紹曾加入跑歌社,後來又加入同盟會,還參加過國防論壇。 元戰在民國時期算是比較資深的將軍了。 他最終成為中華民國第88軍軍長。

范紹增作戰勇敢。 由於他作戰勇敢,在戰斗中經常魯莽作戰,被當時的人們稱為「范哈兒」(四川話的意思是「傻子」),人們戲稱他為「哈兒司令」。

1939年,范紹增將軍率川軍出川抗擊日本侵略者。 1942年,他指揮部隊擊斃日軍第15師團師長酒井直二中將,開創了日本陸軍建軍以來第一位在役軍官。 師長在戰場上慘遭殺害。 經此一戰,范紹增名滿全國,人民稱他為英明愚昧的抗日愛國將領。

當時,范紹曾除了英勇抗擊日寇的名聲外,最為人稱道的就是他的感情生活。 在他的巔峰時期,他擁有20多個妃子,可以說是妻妾成群。

當時的全國女子游泳八項全能冠軍楊秀瓊,有美人魚之稱,被范紹增看中,成為他的第十八個小妾。

范紹曾雖然有很多姨媽,但他仍然是一個非常善良和慷慨的人。 每當姨媽不想再跟着他的時候,他就會給她一筆錢,讓她跟她分手。 這就是楊秀瓊後來離開范紹增,帶着一大筆錢去加拿大定居的原因。

所以,最終范紹曾只剩下原配和六位妃子,即嫡妻陳文蘭,妃子分別是張少芬、葉紹芳、方世敏、趙雲華、何淑蘭、何淑熙。

范紹增表面上看起來很愚蠢,實際上卻很聰明。 他非常聰明,擅長做生意。 他在擔任統帥期間靠做生意發了大財,即使擁有一群妻妾,也沒有經濟上的壓力。 另外,為了擴大自己的人脈資源,他特地將自己的妃子們塑造成交際蝴蝶,讓她們去社交,結識民國其他高官的妻女,以此來鋪路。為了他的仕途。

范紹增雖然善於投機和經營,但他的家國觀卻十分端正。 抗戰勝利後,他不想再打內戰,於是主動請求開荒、戍邊,但遭到中華民國高官的拒絕。 但范紹增對內戰採取消極態度,並暗中資助地下黨,幫助他們向解放區運送一些緊缺的藥品和物資。

於是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任命范紹增為川東行軍總司令。 雖然名聲很大,但范紹增明白中華民國軍隊和政府的滅亡,決定領導起義。

經過策劃,當范紹增率軍到達達州渠縣三匯鎮時,率部下兩萬官兵發動了全國起義。 此後,他率部接受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改編。 整編後,范紹增被中國人民政府任命為第50軍高級參謀兼第148師副師長。

接受新中國的改組任命後,意味着范紹增從舊社會的軍閥將領變成了新中國的高級軍官。 然而,當他成為新中國的高級軍官後,他不得不面對一個問題,那就是新中國政府要求嚴格實行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納妾等行為。

當時范紹曾有一妻六妾。 既然他在起義中投降了,就必須服從新中國人民政府的要求。 他當時的身份已經變成了解放軍高級軍官,所以他應該以身作則。 他必須做這些事情。 我阿姨需要盡快解決這個問題。

於是范紹增召開了一次內部家族會議。 這次家庭會議的主題是堅決貫徹國家一夫一妻制政策。 其實這次會議就是為了把這些妃子趕出家門。

在家庭會議上,范紹增表示,新中國必須嚴格實行一夫一妻制,小妾必須離開范家。 范紹增是一個重情誼的人,他是第一個宣稱妻子陳文蘭必須留下的。

陳文蘭的婚姻是范紹曾父母包辦的。 她比他大兩歲。 她十六歲時嫁給了他。 她一直努力工作,做家務,幫他照顧老人和孩子。 而且陳文瀾當時年事已高,沒有范家人的日子很難生存。 問題是陳文瀾和范紹曾是一對有需要的夫妻,而且還是他的合法妻子。 沒有理由讓她離開。

范紹增的提議並沒有幫助其他六位妃子。 陳文瀾本來應該留在范家,這就意味着范紹曾根本就沒有給他們任何選擇。 六人都不得不離開范家。

范紹增也很有趣。 他給六位妃子兩條出路。 一是給他們每人一大筆錢,讓他們去香港享受生活; 二是給他們大量的金錢,讓他們回到家鄉,等待國家的解放。

最後何淑熙當即表示願意用錢去香港享受生活退休,於是范紹曾給了何淑熙足夠餘生的錢,寫了離婚書,並委託關系買房。她有一張飛往香港的機票並在香港定居。 程序。

除了葉少芳之外,剩下的四位姑姑都選擇了拿着錢回老家,於是范紹曾給了她們每人一大筆錢,並給她們寫了離婚書。 這四位阿姨後來回到了家鄉。 他們正常的婚姻生活。

葉少芳堅持不離開范家。 她是一個非常傳統的女人。 她執意要留在范少曾身邊,這讓范少曾非常苦惱。

其實,范紹曾不願意讓有情有義的葉紹芳離開他,但作為一名解放軍高級軍官,他必須要以身作則、以身作則,但他又怕如果強迫葉紹芳的話離開他太多,她就會自殺。 所以他只能暫時安撫葉紹芳,然後將她安置在解放後的成都,希望通過疏遠,讓她逐漸接受離開范家。 但葉少芳抵達成都後,拒絕再婚,堅持等待范紹增。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0年5月1日頒布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法》明確規定男女婚姻自由,實行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制和男女平等。 我國《婚姻法》明確禁止重婚、納妾,這是違法的。

但由於舊社會封建制度遺留的問題,國家考慮到像范紹增這樣的情況很多人,於是於1952年國家頒布了《重婚罪施行前的處理原則規定》。 《婚姻法》中,國家明確規定,1950年婚姻法頒布之前形成的重婚、納妾關系,都是舊社會不合理的婚姻制度造成的。 國家對待這個問題主要是尊重當事人的選擇。 也就是說,如果女方想離婚,國家離婚是批准並允許的。 如果女方不想離婚,想繼續做妾,國家就不再干涉。

這份《婚姻法施行前處理重婚原則的規定》中明確,1950年以前納妾並不違法。 國家尊重妃嬪的選擇,她們可以自由選擇是否繼續維持婚姻關系。

因此,范紹增的情況被組織了解後,組織按照新實施的《婚姻法施行前處理重婚罪的原則規定》,對范紹增給予特殊處理。 組織特意將葉少芳從成都送回范少曾身邊,尊重葉少芳的意見允許她留在范家陪伴范少曾。

後來,葉紹芳一直在范家侍奉范紹曾和陳文瀾。 陳文瀾去世後,葉少芳終於成為了合法的范夫人。 直到1977年83歲的范紹曾去世,葉紹芳繼續擔任女主人。 住在范家。

從國家對范紹增的處理就可以看出,它處理的是這些民國遺留下來的後妃問題。 國家根據實際情況處理這些舊社會遺留下來的婚姻關系,並充分尊重這些妃子的選擇。

當時國家鼓勵妃嬪主動出擊,結束畸形的封建婚姻。 如果這些妃子選擇結束這種畸形的婚姻,國家就會要求盡可能多的男人在經濟和物質上補償她們。 國家甚至會對一些帶着孩子出來的妃子給予特殊的照顧和幫助,幫她們安排工作,幫助她們適應社會,讓她們帶着孩子過上安定的生活。

雖然國家鼓勵姨媽老婆們主動結束不正常的婚姻關系,但國家也充分尊重她們的選擇。 比如,像葉紹芳這樣痴情傳統的女性,如果不願意結束這種不正常的婚姻關系,國家是理解和尊重的。 選擇。

其實,像范紹曾這樣重情重義的人,當時並不多。 很多有錢人都會選擇娶最年輕、最漂亮的小妾為妻,然後與年老漂亮的妻子離婚,把她趕出家門。

當時國家也花了不少精力對這種情況進行篩查和調查。 只有在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男子才可以休妻而納妾為妻。

因此,建國初期,國家對於舊社會遺留下來的不正常婚姻關系的處理做得非常好。 它保護了阿姨們和太太們的合法權益,讓她們自由選擇是否結束不正常的婚姻關系,也對不正常的婚姻關系進行了處理。 對敢於離婚的女性提供物質和經濟上的支持。

正是因為國家如此重視,納妾這種畸形的婚姻關系終於徹底退出了歷史舞台。 與民國政府不同,雖然法律上要求一夫一妻制,但實際執行並不嚴格,導致了妾室畸形的封建婚姻關系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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