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特科行動記 刺殺與追殺

2024年2月21日 26点热度 0人点赞

汪精衛在南京中央黨部遇刺,全國轟動。因為蔣介石與汪精衛有矛盾,所以社會上出現種種揣測。

汪精衛的妻子陳璧君抓住蔣介石也是大吵大鬧,認為是他指使人乾的;桂系頭子李宗仁白崇禧也來電責問。

蔣介石受了冤枉,非常惱火,就找戴笠大發雷霆,命他限期破案,以洗清自己。

很快,戴笠在南京找到線索,得知行刺者孫鳳鳴是晨光通訊社的記者,他的妻子現住在上海新亞酒店,孫鳳鳴任職的晨光通訊社社長華克之和總務主任張玉華都已跑到了上海,張玉華住在滄州飯店,華克之在上海赫德路的一個小里弄里租了一間房子。

得到這些情報後,戴笠如獲至寶,親自趕到上海坐鎮指揮。

原來,蔣介石對各路諸侯帶着衛隊進京參會,心生疑慮。不讓他們帶衛隊吧,他們會擔心受到暗算,不能按時到會;讓他們帶衛隊參會,誰知道這些人心裡是怎麼想的,衛士手中的槍可不是吃素的,萬一哪個亡命徒借機行刺,第一個遭殃的就是自己。

於是,他將戴笠、陳立夫和秘書葉楚傖叫到一起,要他們嚴格審查,確保會議絕對安全。

葉楚傖,江蘇吳縣人,曾任江蘇省政府主席、國民政府立法院副院長等職。

當時任國民黨中央黨部秘書長兼中央宣傳部部長,是六中全會的具體負責人。

葉接到蔣介石的命令,他又 將掌管新聞的處長彭革陳、董顯光找來,再次傳達要求:全會萬萬不能粗心大意,宣傳工作應加強審核,要有一個嚴格的發證標准,不能像以前那樣,什麼人都可以參會。

國內記者由彭處長審查,外國駐京記者由董處長審查,盡量控制到會記者人數。

於是又分別起草幾條核發特別記者證的標准,經葉楚傖批准施行,最終確定發放六十二張,晨光社屬於小社,當時不具備領證條件。

沒有特別記者證,一切刺殺計劃都會化作泡影。於是,華克之登門請李懷誠幫忙;晨光通訊社主任賀坡光還找到老熟人吳璜(中央黨部事務助理)、周希齡(中宣部總務處文書科科員),李懷誠又去找徐忍茹……。

晨光通訊社總務張玉華派谷梓峰(晨光社職員)將寄存在好友盧慶麒家裡的皮箱取回,從箱子裡掏出左輪手槍和子彈六發,交給孫鳳鳴。

同時,賀坡光再去中宣部,催領特別記者證;孫鳳鳴收拾得像過節似的,穿着一件新大衣,把華克之贈送給自己的派克金筆做為紀念回贈,又將手槍壓上子彈,並在一個亂墳崗試射了一發,然後,來到丁家橋十六號門等待。

華克之、張玉華等人按照事前計劃,將所有書信文件焚毀;通知家具店,將租來的家具搬回;華克之還特意在桌子上留下了一封信……

離大會正式開始只有二十分鍾的時候,新聞處長彭革陳又被晨光通訊社的賀坡光的滿滿誠意所打動,再加上好多人請托,實在抹不開情面,就指示登記科長孫思努,給他發了最後一張六十三號記者證。

賀坡光領到特別記者證,連忙以最快的速度來到丁家橋十六號,把證件交給孫鳳鳴,兩個人相擁無語,作為永別。

孫鳳鳴匆匆走進中央黨部,大會已經開幕,大禮堂門口戒備森嚴。他想到特別記者證上的名字是自己,而照片是賀坡光,警衛一看,就會露餡,便急中生智,好像無事一樣,朝四周看了一遍,只見中央政治會議廳門前,架設了幾台電影攝影機

他估計開幕式後,中央委員們要集體合影,就決定守株待「蔣」。於是,他利用中央委員們尚未出來的時間,走進了一片小樹林,做了最後的戰斗准備。

委員們各就各位,第一排中間有兩個空位置,很顯然,一個留給蔣介石,另一個留給汪精衛。

會場嘰嘰喳喳,像一窩麻雀。汪精衛快步走出大樓,說:「委員長有事不參加照相,我們合影吧。」

中委們頓時安靜下來,擺好姿勢,做好表情,准備留下珍貴的形象。

而身在記者中間,與汪精衛面對面只有十來米遠的孫鳳鳴,便決定既然蔣介石不來,就對汪精衛下手。

孫鳳鳴等人從香港回來,華克之就根據王亞樵的指示,讓孫鳳鳴養了一條純種京巴犬,每天同吃、同睡,親熱得不得了。

餞行儀式上,華克之扔給他一條繩子,讓他親手把狗勒死。孫鳳鳴知道,這是組織上檢驗他的決絕心理,於是,他抱起京巴親了又親,臉一背,將犬勒死。

華克之自己動手,在牆角挖了一個坑,脫掉身上穿的衣服,將京巴犬包好,雙手捧着放進坑內,說:「為了鏟除暴君,多少人,包括這條狗,都付出了寶貴的生命!我們永遠不要忘記!」

大家就在編輯部內,圍桌而坐。桌上擺着各種鹵肉、涼菜,還有白酒。華克之給每個人斟滿,端起一碗,雙手捧到孫鳳鳴的面前,激勵他說:「大丈夫建功立業,流芳千古;小丈夫求利苟生,與草木同腐。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九一八』以來,日寇大肆入侵,蔣介石、汪精衛之流媚日賣國,四萬萬同胞眼看着就要淪為亡國奴。鳳鳴弟此次如能一舉誅殺蔣賊,必將旋轉乾坤,拯救民族於水火之中,像荊軻那樣,名垂青史!」

經過一年來的磨煉,孫鳳鳴成熟了很多。他豪情滿懷,把酒喝光,表示:「望亞樵先生及全體同志,勿悲勿傷,鳳鳴此番誅殺國賊,志在必行。殺不掉蔣,就殺汪;蔣、汪都殺不掉,就製造一個大混亂,揭露賣國賊的罪行。我將捨身殉國,絕不給敵人留下任何口供!」

刺殺成功,孫並沒有逃走,並很快被抓。現場警察、衛兵和工作人員像惡狼撲來,從孫鳳鳴的身上搜出大煙泡一粒、特別記者證一張、口香糖三塊、毫洋六角,還在他的身邊找到了8697號手槍一支、五個彈殼

新聞處長彭革陳接過特別記者證,猶如五雷轟頂:六十三號,正是自己同意發出的最後一張人情證!

隨後,在蔣介石、陳璧君、唐有壬等人的護送下,汪精衛被拉到中央醫院搶救。孫鳳鳴也被送進中央醫院。

電影劇照

憲兵司令部和警察廳則派出吉普車,由彭革陳引路,火速來到晨光社最後一處社址陸家巷二十三號。

到了前門,門卻被封死。據房東說:「此房兩進,前後院子。不久前,社長胡雲卿通知我,他們以後從後門出入。前後院中間的過道大門已經釘上。所以,對於晨光社的情況,我們一概不知。」

彭革陳等人轉到石鼓路,來到晨光社門口。通訊社的牌子不見蹤影,門前的電線杆子上已貼了招租廣告。

踹開大門,裡面空空如也。廚房的灰土中,有一堆新燃後留下的紙灰,細細扒拉,從一張殘片上,隱約可以看見汪精衛和徐忍茹兩個名字。

辦公桌上,放着一封信,信封寫着:「留交來人們。」

信中寫道:「本社之事與郭智謀、吳璜、周希齡三君毫無關系。特此聲明,胡雲卿。」

回到中央黨部,彭革陳將搜查情況,向葉楚傖作了匯報。葉楚傖命令他暫住辦公室,不得回家,表面上是說便於與各家媒體聯系,實質上就是軟禁,連續三天三夜,幾部電話此起彼伏,彭革陳內心惶惶忙於應付,基本上沒有合眼。

在《汪精衛被刺案的審理過程》一文中,俞鍾駱(解放後擔任最高人民法院顧問、民盟最高人民法院支部主任委員)根據自己保存的對孫鳳鳴的審訊摘錄,做了以下記載:

問:為什麼要對汪院長行刺?

孫答:請你看看地圖,整個東北和華北,那半個中國還是我們的嗎?

問:為什麼到現在才刺?

孫答:六中全會開完就要簽字(指華北),再不打,要亡國,做亡國奴了!

問:行刺的目標是哪幾個中央要人?

孫答:我是專為刺汪的。

問:你的行動是什麼立場?

孫答:我完全站在老百姓的地位。(昏迷過去)

後來又問:你是受什麼組織、什麼人指使?

孫答:我是一個老粗,不懂得什麼黨派和主義,要我行刺汪的主使人就是我的良心!

次日凌晨,孫鳳鳴英勇犧牲。

南京第二警察局移請地方法院首席檢察官孫紹康到醫院會驗屍體,發現孫的遺體上,竟有一百多個針孔。

也就是說,在生命垂危之際,審訊人員為了逼供,每小時要給孫注射十針強心劑。

陳公博回憶:蔣介石自己也懷疑,並說「我看這件事不是自己人乾的,因那種子彈不是配那種手槍的,而且他們所用的手槍也不是那一種。」

他所謂自己人,自然含意甚明,實在當時蔣介石也失了自信。

蔣介石也注意到,行刺是有組織的陰謀,因為晨光社成立一年多,陰謀的醞釀最少也有一年之久。

兇手身邊僅有幾塊錢,可以斷定這組織是沒有大筆經費,大凡兇手行兇之後,沒有不想脫逃,現在他的身邊僅有這一點點錢,該組織也不見得充裕。

因此,蔣介石找來戴笠說:「你們每月花了幾十萬,就干出這類好事嗎?限你們三天之內,把兇手緝獲,否則不要再來見我。」

到達上海的戴笠,首先就安排特務沈醉去抓捕華克之!